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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教育】宿州埇桥:庭审成为鲜活“纪法课堂”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5月26日《检察日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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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埇桥:庭审成为鲜活“纪法课堂”

  记者 吴贻伙 通讯员 李文

  近日,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工作人员张某涉嫌受贿一案在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埇桥区检察院除派出公诉人出庭履职外,还专门组织该院领导班子、检委会委员及检察官等40余人旁听此案的庭审,以“沉浸式”纪法教育强化党纪学习教育。

  庭审开始后,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指控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89万余元,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提供帮助,牟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在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前,将权力当能力,丧失了理想信念、放松了党性修养,跌入了欲望的深渊,教训极为深刻……”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特地进行释纪说法,警示旁听人员绷紧奉公之弦、怀揣律己之心、恪守纪法底线。

  “检察官通过对一笔笔涉嫌受贿犯罪事实的举证,揭示了被告人如何从吃点喝点成习惯、拿点用点成自然,到一步步走上不归路的历程,反映出职务违法犯罪都是从破纪开始,这一点让我印象最深。”“张某慢慢被‘攻陷’的过程,说明要守得住底线,不断提高自身抵制诱惑、拒腐防变的能力非常重要。”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检察官围绕此案的警示意义展开讨论。大家表示,将以案为镜正衣冠、以案为戒守底线,规范司法、廉洁司法、审慎用权,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埇桥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用好职务犯罪庭审这一“活课堂”和身边反面典型这一“活教材”,常态化推进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lzjs/202405/t20240528_64857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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