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曹世平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曹世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曹世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qwfb/202406/t20240612_650833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政决定逮捕
- 下一篇: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薛道成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