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抖音账号被盗了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11日《检察日报》第8版
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孙某等13人缓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023年7月4日,科尔沁左翼中旗架玛吐镇前架玛吐嘎查(村)村民接到村委会的通知,让他们拿上手机到村委会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接到通知后,村民纷纷赶到村委会,某科技公司的员工使用村民的手机为村民办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业务。送上门的服务让村民们赞叹不已,但办理完成后,部分村民却发现自己的抖音、陌陌等账号被盗。
2023年7月7日,公安机关陆续接到村民报案,并于7月26日立案侦查,经侦查,发现以王某为法定代表人的某科技公司员工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
2021年,王某在通辽市开展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工作。2023年2月,王某通过“U客”平台与微信昵称为“萨摩耶”和“梅长风”的人相识,后被拉入名为“JD”和“QQ”的两个微信群。王某通过与群客服交谈得知,发送手机号码和该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到这两个群里即可获利。为了获取高额利润,王某注册成立某科技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聘用孙某为该公司团队经理。王某负责联系各旗县医保局,免费承接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业务,孙某负责招聘公司员工并带队推广。
自2023年3月以来,孙某先后招聘常某、赵某、高某等12人进入公司。王某、孙某对常某等人进行了培训,并明确告知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没有收入,要将手机号码和该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发到固定微信群才有收入,同时提醒,发送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的事不能让村民知道,发送完成后要把验证码短信及时删除。王某、孙某和“JD”“QQ”微信群的客服商定每组信息价格为10元左右,他们给员工按每组1.5元、3元的价格结算。
2023年3月至7月,王某指使孙某带领常某等人分别前往当地架玛吐镇、门达镇、宝龙山镇等地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同时将村民的手机号码及接收到的验证码进行售卖,共计获利49万余元。9月28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2月29日,科尔沁左翼中旗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6/t20240614_651402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检察日报:结对共建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
- 下一篇: 检察日报:检察建议督促修复坑洼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