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志文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委原书记黄志文(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志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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