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之名,当好民生“守护人”
发布时间:2024-07-1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内蒙古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检察+工会+法院”
携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举行《关于构建“检察+工会+法院”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签署仪式,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共促劳动关系和谐,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在签署仪式之前,玉泉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区法院就如何更好落实“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进行讨论研究,最终三方就建立“检察+工会+法院”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达成一致意见。
《协作机制》对沟通联络、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配合、检察建议、法宣联动等7项工作进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涉及劳动权益保障领域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案件办理情况;针对劳动关系领域重大疑难案件加强会商研判、因案施策;开展惩治恶意欠薪、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发现的劳动领域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可向有关执法、司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深入园区、企业,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达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类、治理一片”的效果。
依法支持起诉
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东河检察
日前,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围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重点民生突出问题,依法支持起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4年4月,东河区检察院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交流座谈中,发现某矿业公司存在拖欠部分员工工资的线索。高某等人称,某矿业公司从2018年至今,拖欠他和两名工友工资共计26万余元。检察人员查阅了企业的工商登记等相关资料,并对企业所在社区进行走访。据了解,欠薪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的经营遇到困难。
为此,检察人员主动联系该企业的主管人员,为企业经营提供相关法律帮助,助力企业恢复经营活力。在排除恶意欠薪的情形下,协助高某等人申请法律援助。针对劳动者法律知识欠缺,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协调区人社局、司法局,引导劳动者搜集与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相关的起诉必备证据,在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依法支持其起诉维权。2024年6月一审判决某矿业公司向三名劳动者支付工资共计23.3万余元。
司法救助跨越千里
@察右后旗人民检察院
“司法救助金收到了,感谢检察院,这笔救助金为我们家解了燃眉之急!”日前,察哈尔右翼后旗检察院收到远在山东的被救助人郑某的微信感谢信,信里表示。
该案系2020年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导致3人死亡。事故中丧生的石某伟系救助申请人郑某的丈夫,还有一个年幼的孩子。由于此前该家庭主要生活来源均来自石某伟,其妻子郑某没有固定工作,且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而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导致被害人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了解到被害人一家因遭受变故生活陷入极度困境后,察右后旗检察院立即赴山东省被害人居住地开展救助线索核查。
经调查核实后认为,该案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七条第三款“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之规定,应当予以救助。按照《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十条之规定,决定向救助申请人郑某发放司法救助金,同时联系当地妇联等部门给予被救助人提供就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后续帮助。
综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包头市东河区检察院、察哈尔右翼后旗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7/t20240708_65521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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