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典型案例工作机制优势 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并进一步提出“三个善于”——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难在“每一个”。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深刻意义,在实践中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领每一名检察官在实践中落实“带头办理跨区域、影响性、引领性案件”“多办彰显制度价值、具有引领意义的高质效案件”,探索形成“五六三”典型案例工作机制。即探索建立“五步走、六个一、三平台”的典型案例培育、运用、宣传三项工作机制。通过发挥典型案例工作机制优势作用,提升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办案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健全典型案例培育机制。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结合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案件规模不大但专业特色明显的实际情况,确定“走精兵路、办精品案、建精进院”的建院方针,明确提出“缺人不缺精气神、案少精品不能少”的目标导向,最大限度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全院案件办理质效。近五年来,有30余件案件入选北京市级以上典型案例等,覆盖“四大检察”近20个细分领域。从具体个案办理过程来看,实践中探索形成案例培育“五步工作法”:一看,即在案件受理的同时,检察官就敏锐捕捉案件类型、特点、难点等典型特质;二报,即在检察官联席会集体讨论后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报告案件的典型性,以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支持和指导;三研,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全面研究论证,夯实办案质量基础;四办,即在办案全程坚持落实“三个善于”,主动作为凝聚合力,确保案件办理高质效;五治,即坚持一案一分析,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到溯源治理,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实现由“治罪”到“治理”的转变。通过“五步工作法”的培育模式,引领检察人员将实体上确保公平正义、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的高质效案件作为办案目标。当然,从典型案例培育长效机制看,实践中也采取了案例学习、经验分享、讲办案故事等多种形式,提高检察人员对典型案例的培育意识和办理能力。
健全典型案例运用机制。一个典型案例,因其案件自身具有多面特质、办理精准、效果良好,从而在理论与实务、实体与程序、创新类型、专业知识、法律适用、政策把握、依法妥善处理等诸多方面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所以应深度挖掘案件及其办理过程中的各方面典型之处,并提炼固化形成机制、经验、成果,让每一名检察人员能够结合具体办案实际运用到相关案件多个办理环节中,从而做到典型案例成果利用最大化,最大限度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典型案例的广泛影响,逐步达成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结合实践中典型案件的办理体会,在典型案例多角度充分挖掘运用上,一般可以把握“六个一”原则:深入总结案件特质、典型意义,形成一个典型案例;办案过程中认真细致撰写法律文书,形成一系列高质量法律文书;结合“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力争提炼一套类案办案指引或证据标准;结合“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力争发表一批研究法律适用问题的理论论文;结合在案件办理中对于专业领域知识的深入学习研究,努力成为一名(个)该领域的专业人才或专业办案团队;结合“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全面总结办案心得体会,讲好一堂检察实务案例课。另外,将典型案例运用于实际办案中,要明确典型案例检索要求,并记入审查报告;也可以采取典型案例展示文化墙、建立检察官典型案例档案等形式,全面营造“精于办案、精准办案、办精品案”的文化氛围,把办理典型案例作为检察官职业生涯的荣誉,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到实处。
健全典型案例宣传机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检察新闻产品中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不懈努力;要彰显典型案例价值,促进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社会治理转变;还要挖掘典型案件办理背后的经验做法,指导和引领检察人员提高履职办案能力和水平。为此,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着力打造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交流研习、内部激励“三个平台”。一是法治宣传平台。利用“检察官公开课”视频直播、媒体报道、院“两微一端”的“四分典型案例”“检察官办案手记”专栏等,宣讲“精于办案、精准办案、办精品案”的四分故事,用办案过程中紧扣法理情、彰显时代价值、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办案故事,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借助“四分检·茶”等特色小文创,在普法宣传中不断增强典型案例宣传的喜闻乐见度。二是交流研习平台。依托两级四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季度推进会,加强办理典型案例经验交流,从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维度树立类案监督的“对照表”;通过与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协同打造“典型案例大家谈”,加强实质法律关系剖析研讨,不断提升深层次监督水平,助力社会秩序良性发展。三是内部激励平台。积极参加最高检“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评比活动,办好本院典型案例演讲比赛,依托“一点”示范坊、典型案例文化墙、检察官星级评比展示等,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内化为检察人员日用而不觉的工作自觉。
(作者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7/t20240715_6605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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