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巡改一体”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前不久,乐业县委第五巡察组进驻甲龙村开展巡察时,多名群众反映龙江屯多个路灯不亮,村民夜间出行极为不便。巡察组随即召开组务会认真分析研判,将该问题按程序向县财政局和甘田镇党委进行反馈,督促整改解决,回应群众关切。
在巡察组的推动下,甲龙村党支部组织村“两委”对龙江屯和该村其他12个屯进行摸排,对有问题的路灯整理成册并形成报告,向县财政部门申请维修资金。县财政局与甘田镇党委召开联席会议协商,一致通过将该村路灯安装、维修工程纳入村党组织书记领办基层党建项目实施。最终,该村亮化工程共安装和维修194盏路灯,覆盖13个自然屯。
今年以来,该县巡察机构秉持“巡在基层、暖在民心”的工作理念,把巡察整改体现在责任落实上、问题解决上、跟踪管理上,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今年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巡察24个县直单位,4个乡镇及下辖的34个村级党组织,推动解决基础设施保障、村居环境整治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86个。
巡察过程中,该县巡察机构推行边巡察、边移交、边督办、边整改的“巡改一体”机制。针对村(社区)巡察发现可以马上整改的问题,特别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督促“趁热打铁”马上改、迅速改。针对表象在村、根源在乡(镇)或县直有关部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下发反馈意见书,并建立“巡察问题整改清单台账”,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督促,坚持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被巡察单位对照反馈的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今年以来,我们共下发反馈意见书52份,梳理细化问题清单471项,制定措施871条,已整改856条,问题整改完成率98%。”该县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反馈意见书“一发了之”和整改“点到为止”,该县巡察机构严把整改销号标准关,对责任不明、措施不实、整改成效不佳的党组织负责人追责问责,并督促“回炉”重改,持续释放问题整改不彻底不过关、整改成效不明显不放过的强烈信号,目前共对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8个党组织进行通报,对5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乐业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723/gxjjw669f6aad-1919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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