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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理解与安慰打开情绪疏解的闸口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7月19日《检察日报》第7版

  

  

  “老胡,天越来越热,家人都还好吧?”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胡大光收到老李的问候短信。一件陈年信访积案,让两人成了朋友。

  

  1997年,老李的权益在一起案件办理中受到损害,心中的愤懑一直难以宣泄。2014年,老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提出高额国家赔偿。然而,彼时案件已超诉讼时效,法院驳回老李的诉讼请求后,检察院也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我不管什么诉讼时效,黑的就是黑的,永远也白不了……”老李坚持认为自己应得到赔偿。从此,他成了到相关部门信访的常客,并有多次缠访、闹访和其他过激行为。常年信访让老李精疲力尽,也让其本就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后来,最高检将这起重复信访积案交给赤峰市检察院办理。

  

  “老李的权益应该得到维护。”胡大光认为,虽然案件已过法定诉讼时效,但老李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只要解开其心结,就一定有办法帮他重回正常生活轨道。

  

  “从来没有人这么理解过我。”胡大光主动到200多公里外的老李家串门,几次交流下来,两人逐渐熟络起来,胡大光对老李的理解与安慰,仿佛为其打开了情绪疏解的闸口,老李敞开心扉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我现在理解了案件超出诉讼时效意味着什么,我信任老胡。”随后,赤峰市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大家讨论后一致认为法院判决和检察院决定都没有问题,老李也当场表示不再信访。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胡大光发现老李家的居住环境较差,为改善其居住条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帮老李申请廉租房。同时,赤峰市检察院还联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及地方党委政府多方救助。如今,老李的生活已恢复往日的平静。

  

  ◎办案检察官说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从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化解矛盾纠纷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办案中必须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检察情怀,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帮助信访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传递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赤峰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胡大光说。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407/t20240719_65707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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