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融说促”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08-07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曾经的打铁人,‘倒’在了反腐路上,实在令人深感痛惜。刚才的警示片,告诫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天生并不具有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保险箱……”近日,南涧县纪委监委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观看《“中彩”变质的“打铁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对照剖析道。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关于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的部署要求,南涧县纪委监委将典型案例转化为教育资源,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四融四说四促”警示教育,深化标本兼治,纵深推进清廉南涧建设。
做实“以案四融”筑堤。将典型案例学习融入全县各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科目、重要议题,融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以正面引领促提升、案例分析敲警钟,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筑牢“不能腐”的篱笆,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把案例教育贯穿日常监督执纪,融入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运用“三书一函”,将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实施纪检监察建议“公开宣布+警示教育会”工作模式,推动警示教育和整改落实一体发力,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不断提升治理腐败的综合效能。
用好“以案四说”固堤。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说党纪释法规,案发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以案说责任说整改,受处分人员以案说危害、后果,干部职工以案说感受、体会的“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模式,从纪法、责任、整改、警示四个角度,把纪法规定、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警示教育等一一说明点透,引导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道德、纪律、法律、责任角度思考典型案、身边案,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增强立德、遵纪、守法、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以案四促”护堤。用好《大理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典型案例通报等警示教育素材,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既通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案情,又揭示贪腐背后的监管乱象和制度“空转”问题,深刻剖析案发单位在监管、制度、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漏洞,压紧压实相关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监管改善、制度完善、作风转优、治理长效,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引领保障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开展以‘四融四说四促’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督促抓好‘融’这个关键,打好‘说’这个基础,实现‘促’这个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周菊(南涧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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