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创新 提质增效 内蒙古检察机关检务督察业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
发布时间:2024-08-0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7月24日,内蒙古检察机关上线运行检务督察业务管理平台。该平台将全部督察业务进行信息化梳理整合并集合到一起,实现了数据智能化分析、业务信息化运行、事务精细化管理的建设目标,具有智能、集约、高效、规范的显著特点,实现了全区三级院检务督察业务全流程信息化处理,搭建了全新的内部监督工作体系,是新时期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检务督察工作模式新变革、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内蒙古检务督察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对服务保障地区检察工作大局,对更好贯彻落实院党组决策部署具有重大意义。
该平台由8个子系统构成,分别是:通知公告专栏、违纪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问题线索管理系统、追责处理信息采集系统、“三个规定”系统、政治督察管理系统、专项督察管理系统、内部审计管理系统等8个功能系统。同时具有数据查询、资料查询、经验交流、考评管理、档案管理等基础通用功能。这些功能的集合应用,瞄准的是制约检务督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最直接的矛盾问题,体现的是内部监督实践和一线干警最迫切的要求。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没有专职部门,仅有个别同志兼职负责,人员流动性还大,工作质效难以保障。信息化正是解决这一问题,实现人力无增长改善,质效高质量提高的有效手段。运用数据统计、概率分析、流程管理等技术方案,在内部监督领域中进行数据碰撞、关联分析,进一步将数据思维、内部管理与改革完善、推动发展贯通起来。从而实现业务数据有智能化填录分析,档案资料有系统归口管理,各项工作有信息化助力规范运行的目的,共享共管、互联互通的内部监督主阵地就此成型。
服务督察工作现代化
新时期如何更好地将内部监督转化为治理效能?首要的就是提高监督自身的工作质效。工作质效的提高既在于人的素质提高,也在于工作载体和方式的发展升级。这个平台就是着眼于工具革新,将各类督察业务进行信息化重塑,贯通纵向一体化的联动管理体系、构建业务一体化的高效协同体系、打造数据一体化的集合应用体系,从而实现检务督察工作模式的新变革、新发展,让信息化深度助力检务督察业务工作。打开管理平台,各类督察业务一目了然,全区各地检务督察工作动态一一呈现,从零散项目到集约运行,从人工计算到信息赋能,从经验管理到可视化数据管理,内蒙古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格局实现了一次求新、求变、求实的深度突破和自我革新。
服务数据管理智能化
数据填报是检务督察的一项常规工作。平台上线后,即实现一次信息录入,全部智能化导出,且只需填录基础信息,其它数据统计工作均可由系统自动汇总整合,在极大减少人工作业量的同时进一步保障提高了数据填报分析的精准性和查询使用的即时性、便捷性。督察管理平台坚持以科技解放人力,以信息化手段加强、优化监督工作,把解决突出问题、沉淀经验数据、重塑工作模式作为应用指向,以小系统实现工作质效的大提升。
服务监督工作精细化
内部监督首要在于发现问题,发现问题首要在于整改问题,而无论是发现问题还是整改问题,分析研判和档案留痕都是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也是理应得到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对于一个地区一个院都经过哪些监督检查、发现过哪些问题,这些问题有哪些规律特点,往往既缺少历史视角的支撑也缺少深度的分析研判,甚至这些基础资料都难以掌握。督察管理平台运行以后,就首先把这些多方面的零散数据资料集中整合起来,一事一档、一案一档,每一个问题都可以跟踪问效,不管工作人员如何变换,都能实现可查可见可评,使经验数据有效沉淀,以档案意识为各单位精准画像,让监督有理有力有效。
服务决策部署精准化
无论是对人力资源的进一步解放还是对数据资料、工作流程的信息化运行,最终目的都是要使内部监督制约和队伍管理建设有的放矢,以高质量的检务督察工作服务全区各级院党组和领导决策部署。
“两年一中变”是内蒙古检察工作2024年总的年度目标追求,内蒙古检察机关适时推动建设智能、集约、高效、规范的检务督察业务管理平台,带动的将是一场全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这既是在对检务督察工作深度思考基础上的一次全面升级,更是检务督察部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的生动实践,是为基层解难题,为全域工作谋发展的新举措。这样一艘集全区督察力量于一体的大型业务航母云程发轫、万里可期。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7/t20240729_65830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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