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4-08-0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7月26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等重要讲话和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要分级分类抓实学习培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制定计划,周密安排;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班等形式,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全员轮训、系统培训。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推动全会精神在全体检察人员中入脑入心入魂。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谋划履职举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专章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明确“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部署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建设各环节改革的重点任务,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提出方向性指引。要提高政治站位,着眼改革全局,聚焦检察职能,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细化实化检察履职举措,切实提升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议要求,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认真梳理总结上半年工作,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好下半年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贡献检察力量。
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7/t20240729_65830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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