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精心守“未” 为青少年撑起法治晴空
发布时间:2024-08-14 来源: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8月8日,《中国妇女报》第7版刊登《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莎姐”青少年权益维护岗:精心守“未” 为青少年撑起法治晴空》一文,内容如下:
▲大足区检察院“莎姐”青少年权益维护岗。
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离不开阳光的温暖。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下称大足区检察院),有一支如阳光般默默守护“幼苗”茁壮成长的未成年人检察团队——“莎姐”青少年权益维护岗。她们精心守“未”、主动作为,涌现了“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最美禁毒志愿者”“最美法律志愿者”“优秀法治副校长”“‘美丽心灵’心理健康优秀工作者”等先进典型。2023年12月,该院“莎姐”青少年权益维护岗荣获“重庆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助折翼“雏鸟”重回天空
“我们办理的不只是案件,更是孩子们的人生。”这是“莎姐”检察官常挂嘴边的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仅是办理案件,更要以多元帮教,帮助那些折翼的“雏鸟”重新飞向理想的天空。
2022年3月,未成年人小江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收取犯罪资金,仍然将自己的多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移诈骗赃款。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小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移送至大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通过社会调查,“莎姐”检察官杜慧沁发现,小江初中毕业后就居家待业玩耍,因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蛊惑等原因,才导致此次犯罪的发生。鉴于小江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良好,大足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在不起诉决定宣布仪式上,杜慧沁不仅对小江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还从亲情关爱、行为矫正、督促学法等方面对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杜慧沁和社工的联系与引导下,小江顺利通过了社会志愿者组织的技能培训,应聘到某汽修公司工作,开启了新生活。
五年来,“莎姐”青少年权益维护岗检察官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步履从未停歇。她们将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帮教罪错未成年人162人次,其中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微罪不起诉帮教促进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123人,5人考上大学。
坚持为普法做加法
▲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莎姐”检察官为来访的青少年讲解预防毒品知识。
“我是你爸爸的同事。今晚一起聚餐,他让我顺路把你带过去……小朋友们注意了,视频中爸爸的模样是通过AI合成的……”
2024年6月,这部由“莎姐”检察官自编自导自演,聚焦网络时代防骗技巧的普法视频《拐骗新花招,家长别中招》,斩获重庆市检察机关“莎姐”精品法治微课十佳课程。
其实,这是她们坚持“为普法做加法,就是为犯罪做减法”理念的又一次实践。
治已病,不如防未病。大量的案件使“莎姐”检察官深思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很多时候,这些孩子或因防范意识不强,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或因法治意识淡薄,一时冲动犯下了错误。
对此,她们主动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以及学校师生的需求,精心编制授课课件,讲授法律知识和预防措施,已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活动108次。
如何让普法宣传有料有趣又有效?她们自制漫画手册《宝贝,不怕》,从学生和家长视角诠释预防性侵知识,获得一致好评;精心录制的禁毒动漫《青春无毒》,在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中荣获一等奖,通过大足区广电系统向辖区学生推送播放;多部门联合打造动漫《宪法守护你的一生》,荣获重庆市检察机关“莎姐”送法进校园精品课程。
“教育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莎姐”青少年权益维护岗负责人谭林表示,以润物无声的情怀、久久为功的韧劲,努力让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心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画好未爱“同心圆”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能“单打独斗”,而要合力“破题”。
“身上的文身哪里来的?你是未成年人,老板没有提醒你吗?”
“就在街上某文身店,给钱就行,不管年龄。”
2023年2月,“莎姐”检察官黎佳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时,发现多名未成年人均有不同程度的文身。检察官就该案线索深入走访调查,发现其文身涉及辖区多家文身馆。
文身虽“小”,但给未成年人带来的隐患大。不仅易推动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受到社会排斥,还会导致其求学、参军、就业等受阻,不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对此,黎佳向相关行政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规范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随后,该部门出动20余人次,对城区及乡镇7家文身店逐一开展检查,督促全部文身店完善经营规范。
“已在醒目位置粘贴‘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标语,并建立了文身台账登记制度。”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中,辖区文身店负责人纷纷交出了合格的“答卷”。
此外,“莎姐”青少年权益维护岗检察官还围绕共建无噪安静的校园环境,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规范未成年人旅馆住宿管理等多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溯源治理、综合治理,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与此同时,持续壮大未成年人保护“朋友圈”,推动相关部门出台《大足区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大足区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暂行办法(试行)》等5个规范性文件,织密了未成年健康成长防护网。
“莎姐”青少年权益维护岗以法之名,坚持能动履职、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用心用情用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原文链接:http://www.cq.jcy.gov.cn/gyss/202408/t20240809_66027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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