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两名干部被“双开”
发布时间:2024-08-21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市水投集团土地储备整治有限公司
原督查专员刘兵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市水投集团纪委、涪陵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市水投集团纪委、涪陵区纪委监委对市水投集团土地储备整治有限公司原督查专员刘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兵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许可、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水投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兵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驻市水投集团监察专员办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万州区交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谈祖伟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万州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万州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区交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谈祖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谈祖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谈祖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谈祖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5676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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