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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专项治理 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4-08-21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安徽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持续部署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

  持续推进专项治理 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

  

  □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虚假诉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民事检察监督调查指挥中心,大力推进智慧监督平台运用。

  □注重内外协作推动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全面总结虚假诉讼监督情况,剖析问题提出对策,形成虚假诉讼年度监督报告。

  □扎实办好重大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推进深层次监督。结合惩防虚假诉讼,常态化开展深层次违法专项监督。

  □注重综合履职推进社会治理。针对履职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注重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进堵塞漏洞、建章立制。

  党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强调,加强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健全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发现和追究机制。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持续部署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努力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开展虚假诉讼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入选省委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并获评安徽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省检察院虚假诉讼办案组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办案团队,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被最高检授予集体一等功,还荣获省直机关工人先锋号、2016年至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

  一是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检察院成立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作为首批“检察为民办实事”项目。成立民事检察监督调查指挥中心,大力推进智慧监督平台运用。强化民事检察和检察侦查协同履职,印发《关于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进行“回头看”,做到“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相结合。

  二是注重内外协作推动虚假诉讼专项治理。省检察院分析全省办理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向省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同时,全面总结虚假诉讼监督情况,剖析问题提出对策,形成虚假诉讼年度监督报告。强化司法机关协同效应,牵头会同省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制发《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南》,并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企业破产等重点领域,对25起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依法提出监督意见。该专项活动入选安徽省“十大法治事件”。同时,省文明办、省信用办均将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纳入文明创建、社会诚信治理重点内容,一体推进系统治理力度。专项活动期间,共监督虚假诉讼4441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158件238人。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曹某某等人虚假诉讼监督案,监督法院撤销错误判决和调解,5人因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直接追赃1255万余元,挽回在皖投资的浙江民营企业近5000万元的合法债权。该案于2023年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在范某传等10人虚假诉讼跟进监督案中,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立案监督、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跟进抗诉等方式,一体推进生效裁判纠错、民事惩戒和刑事追责,彰显诚信的法律原则,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检察跟进监督典型案例。

  三是扎实办好重大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推进深层次监督。结合惩防虚假诉讼,常态化开展深层次违法专项监督。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加强民事审判执行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办案工作的指导意见》《民事检察部门与检察侦查部门在监督办案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指南》,引导各地强化办案协作、推深监督层次。我省《坚持“五个注重”高质效推进民事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在全国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聚焦重点领域,推行“一案三查”,先后挂牌督办25起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件,三级院联动一体履职,深挖民事案件背后审判、执行人员违法问题,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如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跨省车牌买卖虚假诉讼监督案,共对279件虚假调解提出监督意见,3名司法人员因民事枉法裁判罪、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典型案例。在办理高某虚假诉讼监督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调查核实、移送线索、联合办案等方式,推动案件背后的司法人员枉法裁判责任被追究,相关承办法官因民事枉法裁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四是注重综合履职推进社会治理。针对履职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注重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进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共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8件,均被采纳。省检察院针对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中发现的仲裁工作相关问题,系统梳理案件情况,分析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向省司法厅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虚假仲裁枉法仲裁专项整治,该检察建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阜阳市检察院在开展民事监督纠错的同时,针对涉黑涉恶“套路贷”案件暴露出的小额信贷行业存在的问题向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全市金融系统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工作,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并出台《关于加强投资类公司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性文件,加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堤坝。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作者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8/t20240814_6631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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