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检察建议推动整治非法取水 共护雁荡山水资源
发布时间:2024-08-21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天下第一瀑”的水去哪儿了?
浙江乐清:检察建议推动整治非法取水 共护雁荡山水资源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郑佩娜)“最近大龙湫的水量大多了,游客的体验感更好了。”8月13日,在雁荡山风景区担任导游多年的陈女士感慨道。这变化的背后,离不开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东南富山水,杰气钟雁峰”,位于乐清市境内的雁荡山有着“东南第一山”的美誉。近年来,因雁荡山水源短缺,致使山间不少溪流、湖泊干涸,被誉为“天下第一瀑”的大龙湫瀑布也因水量不足而失去了原有的风貌。
今年初,一份来自乐清市政协委员反映雁荡山水资源遭到破坏的提案引起了乐清市检察院的重视。围绕提案线索,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随即开展专项监督。经过实地勘察走访,检察官发现,雁荡山山间存在大量自建蓄水池,附近村民用引水管接引山泉至村居、民宿中。“类似的水池水塔有90余处,对村民来说,山泉水好喝又免费,再加上近年来民宿从业者增多,免费取水还能节省成本。”办案检察官说道。
为查明非法取水对雁荡山水资源的影响,乐清市检察院邀请地质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发现景区内上游每年约被接引山泉450万吨,无序取水和水资源浪费等问题导致下游大龙湫、小龙湫、三折瀑等雁荡山知名景观出现缺水。
检察官还发现,部分村民家中并未实现自来水入户,只能依靠接引山泉水满足日常用水需求,在解决非法取水问题同时,还要考虑保障村民的正常生活用水。
3月18日,乐清市检察院召集多家职能部门,组织召开雁荡山水资源保护专题工作会议,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并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整治经营主体的非法取水行为和未经审批违规搭建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并推进自来水管和自来水表入户工作。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相关职能部门全力推进雁荡山违法建设构筑物取缔和供水改水工作,截至7月底,附近全部村居均实现了自来水管网入户通水。相关部门同步取缔57处非法取水设施,保留36处设施用于森林消防蓄水,并设立5个集中取水点,雁荡山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gjgyssjc/202408/t20240815_6632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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