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守心 为你而来 之《九部的检察官和检察团队》(五)海北篇
发布时间:2024-08-21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海北州检察院"洁玛梅朵"未检工作室
"洁玛梅朵"意为马兰花,它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和极强的适应能力,蓬勃生长的马兰花寓意健康成长的未成年人,海北州未检检察官像呵护花朵一样守护着未成年人。"洁玛梅朵"未检工作室配备1名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先后荣获“青海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海北州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打造“法治+思政‘未’你护航”党建品牌,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注重利用本地红色基因,将青少年思政教育融入法治课堂。认真落实“两法”保护特殊要求,加强与教育、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以及妇联、关工委等未保组织沟通联系,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依法开展社会调查,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帮扶教育、亲职教育。按照“主动调查、主动发现、主动告知,及时启动”的原则,全面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生活状况,积极、稳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检察工作。
刚察县检察院“格桑花”未检工作室
“格桑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犹如一朵坚韧不拔的格桑花,在高原上绽放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绚丽光彩。工作室配备4名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先后多次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新模式,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深度融合。通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制、深化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等举措,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特别是在农牧区,团队成员们利用双语优势,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安全教育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农牧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注重全方位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心理抚慰+定期回访”的方式,联合多部门开展刑事案件被害人慰问活动,为受害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关爱。紧跟时代步伐,依托“互联网+”技术,打造了“云端课堂”教育平台,让法治教育跨越地域限制,覆盖更广泛的未成年人群体。通过线上线下的有机结合,工作室不仅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学习资源,还搭建了未检检察官与农牧区未成年人之间的沟通桥梁,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到每一个需要的角落。
海晏县检察院“春蕾”未检工作室
“春蕾”未检工作室由2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立足检察办案,强化双向保护。同时联合妇联、海湖社区设立“春晖工作室”面向社会群体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和各类活动。团队1名检察官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坚持落实“为保护而监督,在监督中保护”的办案理念,组建“检察官+特邀检察官助理+志愿者”工作模式,结合成长轨迹,通过心理疏导、精准帮教、亲职教育等综合特殊检察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强制报告制度,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多渠道司法救助、全方位心理帮扶,三年来共救助未成年人被害人5名,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检察干警为残疾儿童捐献爱心款0.46万元。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检察开放日+"春蕾"周岁宴活动,邀请未成年人,人大、政协代表,教育、妇联、团委等多家单位代表,参观检察服务大厅、荣誉室、法治手绘画展等,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让更多代表和未成年人了解未检工作。
祁连县检察院“未检乐园”未检团队
“未检乐园”未检团队有兼职检察官7名、检察官助理1名。团队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县级青少年权益岗等荣誉,1名检察官助理获得全国“法治进校园”活动先进个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通过组织联席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列席教育系统重点工作会议等形式,持续深化检校联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立足祁连未检工作实际,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专项行动,制作“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表,填写问卷调查,与县教育局联合对祁连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进行督导检查。以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建立与县教育局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围绕校园预防性侵制度机制建设、宿舍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内容,通过开展专项排查、入职查询、公益诉讼等方式,持续助推校园安全。打造祁连县首个校外学法基地--“未检乐园”,配备1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特邀观察员开展相关工作。拍摄《前路有光》专题片,以典型案例宣传未成年人法律监督工作。
门源县检察院“门检·芸苔”未检工作室
“门检·芸苔”未检工作室图标以“手心的油菜花”为意,突出门源县地域花海特色,寓意在花海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爱托起明天的太阳。由 3名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组成未检办案组,荣获全州维护青少年权益岗,1名检察官荣获全省优秀法治副校长。
与门源县教育局签订《检校共建协议书》,最大程度地实现检校资源共享。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就全县部分中小学校、医院、诊所、宾馆、娱乐场所为重点进行强制报告落实情况督导。5名检察官分别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紧扣重要节日和放假前后、新学期等特殊时间段,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每年不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及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邀请师生通过参观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件管理办公室等,进行座谈交流,近距离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县域内各学校周边商店、超市,重点就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及“三无”食品、是否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问题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并积极向经营者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校园周边良好安全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6019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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