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的用工协议
发布时间:2024-08-27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是我鬼迷心窍,想着这样干村民不知道,上级也发现不了,真是挖坑给自己跳。”收到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书时,福建省建瓯市顺阳乡后房村村委会原主任魏某懊悔不已。
此前,顺阳乡纪委连续收到多封举报信,反映时任后房村村委会主任魏某“挪用扶贫资金”的问题。乡纪委随即成立核查组到后房村走访核查。
“老乡,你们以前的扶贫资金都收到了吗?”
“资金都收到了,一分不少。”面对核查组工作人员的询问,后房村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们回答。随后,核查组工作人员又到乡扶贫办查询相关资金清单,发现发放签领手续等一应俱全。
“难道是失实举报?”核查组决定多花些时间,梳理每名脱贫户所享有的扶贫项目,再带着清单下村一一核实。
“老林,你家现在主要收入来源有哪些?”核查组工作人员叩开了脱贫户老林的家门。
“我身体差,只能靠低保。”
“你没在合作社里干活吗?”核查组工作人员翻阅资料,上面记录着,老林不仅享有低保政策帮扶,还享有就业扶贫政策支持。2020年起,他就与村里的农机合作社签订用工协议,务工取酬。但老林却表示,自己从未签过协议,也从未在合作社干过活、领过钱。
深入摸排发现,全村像老林这样莫名享受“就业扶贫政策”的脱贫户有6人,他们不是失去劳动能力,就是在外地务工。但在申请政策的档案里却都有他们签字的用工协议。
乡纪委还了解到,就业扶贫政策补助的对象是合作社或企业,他们每吸纳1个贫困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就能领取补助5000元。而村里的农机合作社就是魏某在经营。
由于案情相对复杂,乡纪委将调查情况提交建瓯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会审研判认为,很可能是魏某利用职务便利伪造用工协议,骗取国家补贴。由于魏某的行为有可能涉嫌诈骗罪,建瓯市纪委监委按照法法衔接的原则,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调查。最终,魏某承认自己利用村委会主任和合作社负责人的双重身份,虚构用工协议,骗取国家专项扶贫资金3万元的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部退赃。
最终魏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建瓯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管责任,并责成民政部门加强审核把关,填补制度漏洞。(建瓯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3-06-20/312678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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