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8-27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4日至4月5日,省委巡视二组对中共翔安区委开展巡视,并于2023年7月1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翔安区委把省委巡视作为对翔安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政治体检和“把脉会诊”,作为对区委领导班子、对各级各部门的一次党性洗礼和警示教育。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翔安区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从政治上找偏差、从领导上找责任、从思想上找根源,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7月14日,在省委巡视二组巡视翔安区情况反馈会结束后,翔安区委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和成果运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巡视整改政治意义的理解认识,增强从政治上抓整改的坚定性和自觉性。8月22日,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从严从实、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翔安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下定“长久立”的决心,结合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力争全面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同时,把巡视整改与审计、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等工作一体推进,形成联动机制、拓展整改成效,共建立完善相关制度46项,挽回损失约1394.38万元,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让翔安政治生态越来越好、干事创业氛围越来越浓。
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对巡视整改负总责。牵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视整改总方案,建立“组织领导、协同推进、责任落实、对账销号、监督问责”等五项工作机制,针对巡视反馈的5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90条,对整改工作实行“两化三单”式台账管理。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主持召开5次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标准,进一步完善思路办法、协调调度进展,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区委常委和分管区领导主动领任务、担责任,就各自分管领域整改问题,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及时召开调度会议、切实解决重点问题。区巡改办每周调度牵头部门,梳理评估工作进展,点名通报存在问题,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根据整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的强大合力,努力做到条条改彻底、件件落到位。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主动协调城市统筹开发不够,未能更有效串点成线、连片开发”的问题。
(1)继续深化与指挥部的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翔安区分指挥部与市级各重大片区指挥部的工作联动,协调解决并快速决策征地拆迁、片区规划、项目推进等重要事项。
整改情况:加强翔安区各分指挥部与市级各重大片区指挥部的工作联动,市发改委印发《强化翔安区与相关重大片区指挥部协同工作方案》,我区印发《关于强化翔安区与相关重大片区指挥部协同工作的方案的实施意见》,并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加强工作联动。同翔高新城片区方面,已形成重大项目、共同关注事项即时召开两区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机场片区方面,区分指挥部常驻副总指挥兼任市机场片区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征拆部副部长;翔安新城片区方面,在片区规划上适时开展规划编制及进展情况会商,参与片区系列规划编制方案推进;海洋高新产业园片区方面,市海洋高新产业园指挥部常驻副总指挥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市海洋高新产业园指挥部招商组副组长由海洋高新产业园翔安分指挥部招商组组长兼任,进一步增强市、区信息对接实效。
(2)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全面提升项目工作质量和效率。
整改情况:完善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印发《翔安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翔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和资金统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翔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落地重大片区。
整改情况:同翔片区方面,已引进永裕来、捷昕精密等企业,并办理用地出让手续;机场片区方面,太古翔安机场维修基地已进入主体结构施工,中国航油卸油码头项目、商舟物流相关协议已审议;翔安新城片区方面,主动靠前链接招商平台,积极统筹协调推动项目落地,已引入贝贝鲸、杭创科技等项目入驻八方通用厂房;东体片区方面,已推动鹭燕嘉文竞得东体片区(凤翔新城)2023XG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厦门白鹭体育场主体已竣工验收,东体片区(凤翔新城)G14地块已出让;海洋高新产业园片区方面,已储备石油科技、海洋高新装备等一批产业招商项目,海洋产业园火炬创新园区一期项目已通过研究。
(4)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推动各重大片区互联互通,加快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全面提升片区配套服务。
整改情况:我区依托厦门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强与各重大片区指挥部、各市级单位的联系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重大片区开发建设规划协同工作,已在多规平台开展片区规划建设协调事项共22件,有效推动各重大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加快片区路网建设,机场片区城场路完成预验收,东体片区地铁3号线国际博览中心站、东界站投入使用,同翔片区正在推动片区公交线路优化工作,翔安新城片区正在推进翔安新城港汊流域市政配套工程(西南片区)。
2.针对“存在城乡用地布局混杂、城市功能区培育不成熟”的问题。
(5)根据在编的《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展编制翔安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完善翔安区功能定位,优化空间布局。
整改情况: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开展《翔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工作,已通过市资规部门规划专题会审查并形成修订成果。强化城中村治理和生态环境整治,预留弹性发展空间;以15分钟生活圈为基本单元完善城市服务配套,构建产城融合单元,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
(6)结合片区开发时序,围绕片区全生命周期平衡方案、年度投融资方案,推动各重大片区布局优化完善。2023年9月份前,策划生成项目不少于90个,供地不少于30宗。
整改情况:推进项目策划生成和土地供应,进一步培育各类功能区域。截至10月上旬,策划生成项目共95个,其中,绿化提升项目4个,民生补短板项目32个,市政配套提升项目59个;项目供地35宗,其中,市政配套项目供地18宗,绿化项目供地3宗,民生补短板项目供地10宗,产业出让供地4宗,城市功能培育更加成熟。
3.针对“城镇化率和公园与绿地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低”的问题。
(7)多举措提升城镇化率,力争城镇化率到2023年底达到72%、2025年底达到75%。逐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补齐市政建设短板。重点推动彭厝村北侧片区配套道路、舫山东二路道路改造提升等工程;新增优化公交线路4条,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路网;完善教育资源配套,推动12个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扩建项目;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动新析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等卫生项目建设。
整改情况:多举措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路网建设方面,春光路、春云路、舫山东二路道路改造已完成预验收,彭厝村北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80%;公共交通方面,新增公交线路4条,优化调整线路44条次;教育配套方面,12个新、扩建教育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其中浦园高中、阳塘小学、金茂2021XP02配建幼儿园等4个项目已建成,可提供3990个学位;医疗保障方面,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于2月份开工建设,民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于7月开工建设,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项目已于8月召开可研联评联审。
(8)委托第三方开展公园绿地普查工作,完成公园绿地占建城区比例的相关数据调查;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要求查缺补漏,积极争取财政要素保障推进各类公园的建设,改造提升公园绿地20公顷,优化提高公园绿地用地占比结构,持续推进公园绿化建设工作。至2025年底,公园与绿地用地占比达到10%。
整改情况:持续优化提高公园绿地用地占比结构,持续开展翔安新城滨海公园大道和凤翔新城一带一廊等公园绿地建设,完成翔安中心公园、洪钟大道口袋公园和祥福儿童公园工程建设,改造提升公园绿地20公顷。委托第三方开展公园绿地普查工作,经资规部门审核确认,全区公园绿地面积现已提升至6.89平方公里,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10.05%,基本满足《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0%—15%要求。
4.针对“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
(9)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深入实施《翔安区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教育质量监测。推进整合10所农村薄弱完小。推进5个小学城乡教育共同体及双十、实小教科研联盟建设;深化与市直属校合作办学,新增与2所省外名校合作办学,教育教学质量至2023年底前进一名。
整改情况:印发《2023年度对区直属学校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及细则》,修订《翔安区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升奖励评选方案》,优化顶层设计。加强教育质量监测,2023年我区参与市级监测的小学语文、数学总分与市均值分差同比缩小3.45分,省质量监测中我区被抽测音乐、美术成绩位于全省前列。购买翔安区基础教育学情大数据服务,推动教育决策由“经验型”向“科学化”转型。推进城乡共同体建设,开展翔安区第17届城乡教育共同体教学与成果展示活动,完成刘五店小学、窗东小学、双沪小学等13所农村薄弱完小整合,建立区域协作性教研联盟学校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合作办学,新增与北京十一学校、上海师范大学合作办学,与科技中学、五缘实验学校签订新一轮合作办学协议。2023年,我区本科上线率为53.33%,较去年提高7个百分点;中考10科中有7科超均率较去年有所提升,且总分均值、全科及格率、单科优良率均有所提升。
(10)强化安全稳定工作。落实中小学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2课时安全宣教课程,全年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8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涉生矛盾纠纷、校内安全隐患、校园周边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每月开展校车安全督导检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安全稳定工作至2023年底前进一名。
整改情况:强化安全宣教,开展“综治安全宣传月”“安全教育周”等8场主题安全宣传教育及8课时安全宣教课程。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持续开展校园内外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并整改校园安全隐患94项。督促各中小学围绕交通安全、涉生矛盾纠纷、消防安全、防溺水、心理健康等为重点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学校餐饮质量安全水平暑期专项提升行动,召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专项工作会议,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等工作动员部署及培训,对全区中小学食堂及供校配餐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整治,每月开展校车安全督导检查。在2023年4月公布的2022年市对区教育绩效考核中,安全稳定工作较2021年前进1名。
(1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新教师招聘力度,优化学科、年龄结构,非编教师占比降低5个百分点。完成第六届全员岗位练兵(校级),完成教师培训30场,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至2023年底前进一名。
整改情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印发《翔安区教育人才引育实施细则》,录用新任教师674人、骨干教师6人、竞聘选拔副园长6人,非编教师占比降低约8个百分点。组织各校开展全员练兵与考核,邀请专家对全区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已完成教师培训30场,共计4000余人次参训。2023年,全区共有7名教师被评为福建省优秀教师、1名教师被评为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56名教师获得厦门市教育系统单项奖,在2023年4月公布的2022年市对区教育绩效考核中,教师队伍建设较2021年前进3名。
5.针对“优质医疗资源缺乏,无三甲医院,多名骨干离职”的问题。
(12)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以市第五医院和厦大翔安医院为区位南北两个“基点”,加快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建设进度、协助推动厦门市立康复医院在我区选址建设,构建更加完善的优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整改情况:完善“2+5+N”的医疗服务体系,即2家公立三级综合医院——第五医院和翔安医院“一北一南”辐射带动,5家服务基层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家村(社区)卫生所及186家社会医疗机构,医疗资源布局更加合理。加大优质资源引进,以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为建设愿景的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医院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已下达,并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和联评联审,市立康复医院拟选址方案已完成意见征集。
(13)推动建设高水平医院。紧跟市第五医院创“三甲”进度和厦大翔安医院创“三甲”前期准备工作。以强化人才和优势学科为牵引,构建优势学科集群,快速推动市第五医院和厦大翔安医院做大做强,实现“以点带面”效果。
整改情况:全力推进市第五医院和厦大翔安医院“创三甲”,截至11月上旬,市第五医院已召开19次工作推进会,邀请老牌三甲医院专家对照指标进行基线评估,并强化指标监测,梳理问题清单,要求相关部门对照整改。厦大翔安医院已召开23次工作推进会,修订完成工作方案和医疗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加大构建优势学科集群力度,市第五医院、厦大翔安医院共5个学科被评为省重点学科。同时密切关注省级部门关于“创三甲”活动动态,以便第一时间主动参评。
(14)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修订完善《翔安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在第五医院建设“一站式服务”人才孵化服务中心,在31个医技科室构建“知名专家+技术骨干+后备人才”三级人才链;健全人才成长和培育机制,给予高层次人才3000—6000元的院级配套人才绩效津贴激励,每年表彰奖励10名技术骨干和20名后备拔尖人才;推荐在翔工作满4年的优秀人才参评区级拔尖人才,认定后给予4年每月1200元人才补助,充分营造关心人才、培养人才、拴住人才的良好氛围。
整改情况: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修订完善《翔安区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已完成区级第六批拔尖人才评审工作,其中,卫生人才占6人。截至10月上旬,新增引进1名区级高层次卫生人才,建成市第五医院“一站式服务”人才孵化服务中心,完成市第五医院31个科室“三级人才链”建设和青年英才专家评审工作,为73位人才发放136.3万元院级配套绩效津贴,“拴心留人”氛围日渐浓厚。
6.针对“鼓励台胞来翔安交流的举措不多”的问题。
(15)着力扩大交流规模。充分发挥辖区各对台交流基地、宗亲、宫庙等在两岸交流中的作用,加强与市台商投资协会和辖区台资企业的联络沟通,采取“引”的办法,积极邀请台湾的“三中一青”来我区开展体验式交流。
整改情况:今年“小三通”复航后,翔台民间交流迅速恢复,我区11处涉台宫庙、12个宗亲会和对台交流基地、台青创基地积极发挥对台交流作用,先后邀请了桃园烈屿同乡会、台南文化协会、台中装潢材料公会等“三中一青”民众来翔交流。截至10月上旬,已接待乡亲、宗亲来翔参访37团1200余人次。
(16)继续实施“校际结对”工程。积极引导在翔院校与台湾、金门中小学开展结对共建,加强两岸基础教育研讨、师生研学交流等活动。
整改情况:持续加大翔台师生交流力度,今年以来已开展“翔金之春”金门大学学子研学活动、“2023年‘金嶝情深’棒球与闽南文化青少年活动营”“五四青年节翔安区两岸青年联谊会”“续前缘、交新友”台湾高校精英学子研学、“2023年‘金嶝情深’足球与闽南文化夏令营”等活动,指导翔安区德孝教育促进会与金门多所中学、小学签订共建协议,传播中华传统德孝文化。截至10月上旬,已有110名台金师生来翔交流。
(17)贯彻各级惠台利民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增进台胞福祉。
整改情况:加强与市台商投资协会和辖区台资企业的联络沟通,贯彻各级惠台利民政策措施,截至11月上旬,已兑现2022年扶持台企资金60万元,受理2023年创业启动扶持资金申请40家、营业场所补贴59家、个人租房补贴68人。畅通台胞个人医保、社保、公积金缴交等事项的办理渠道,上半年累计办理300余件。加大涉台投诉求助案件协调处理力度,用心做好纾困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并处置15件台胞求助投诉件,均得到妥善解决。保障台胞子女在翔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受教育权利,全力安排符合条件的22名台胞子女在区中小学就近入学,确保台胞子女在翔就读无忧。开通“台港澳同胞健康咨询与医疗服务专线”,进一步方便台湾同胞解决自身健康需求。
7.针对“对台交流以民间自发为主,引导不够”的问题。
(18)梳理并打造更多对台交流平台,改善交流群体梯次结构。继续办好宋江阵民俗文化节、林希元民俗文化节、“海峡杯”青少年棒球邀请赛等涉台交流活动。持续深化翔台社区村里对接合作,扩大两岸乡村基层交流的深度与广度。强化闽南文化纽带联系,挖掘翔台共同民俗信仰在两岸交流中的潜力,打造更多对台交流平台,促进两岸交流。
整改情况:梳理并打造更多对台交流平台,成功举办宋江阵民俗文化节、林希元民俗文化节、海峡两岸彭氏宗亲联谊会等活动,吸引台湾宗亲上千人前来参加。持续深化翔台社区村里对接合作,金门县政府县长、议长轮流来翔参访恳亲。大力支持对台交流基地建设发展,推动清泉岩寺、厦门市棒垒球协会2家单位成功申报并获批厦门市对台交流基地。
(19)提供政策支持。鼓励与台湾有渊源关系的姓氏宗亲、同乡会、宫庙等赴台开展实体交流,扩大涉台民间人士在两岸交流中的作用和影响。落实落细相关政策,支持辖区民间机构开展交流活动。
整改情况:积极走访辖区与台湾有渊源的民间交流场所,鼓励加强与台湾相关社团、组织、宗庙等联系交流,主动邀请台湾宗亲来翔寻根、祭祖、投资兴业。
(20)做好交流管理及指导。抓住民间信仰场所管理队伍建设工作的主线,健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民主选举换届制度,优化年龄结构、文化层次,破解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今年,将做好马巷观音宫等4座民间信仰场所换届、规范管理组织工作。
整改情况:完善《宫庙管理组织人事管理规定》,健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民主选举换届制度。截至10月上旬,马巷街道观音宫、金海街道安祖宫、鼓锣岩寺、香山街道七保堂共4个民间信仰场所所在社区已推选出德高望重、符合条件的管委会人选,并顺利完成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了管理队伍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
8.针对“支持台湾青年来翔安就业创业效果欠佳”的问题。
(21)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多渠道宣传惠台政策措施,在台青创业场所、资金、住房和翔台人员交流等方面予以扶持,吸引更多台胞来翔实习就业创业。
整改情况:积极用好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台青直播号等宣传平台,宣传对台优惠政策,已开展线下宣讲会20场次,参与人数380余人,发放宣传册1200份,兑现发放2022年度台青各类创业补贴144万元,并积极开展2023年台青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22)加强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建设。大力支持辖区现有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发展,加强业务指导和规范化管理,促进各基地做大做强,为台青来翔创业就业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指导和服务,今年推荐2个台青基地参评省级青创基地。
整改情况:大力支持辖区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发展,2023年推荐台之缘、创客坞2个台青基地申报省级台青创基地,支持海鸥台港澳基地在翔安设立并尽快扶持运营,为服务台青来翔创业就业提供更好保障。鼓励各台青基地结合我区乡村振兴规划,积极开展台青社区融合工作,其中台青参与金海街道欧厝社区乡村振兴工作受到央视、《光明日报》等媒体的积极报道。
(23)探索两岸人才融合发展新路。筹划开展第一届海峡两岸动漫配音大赛,联合两岸高校和社团,吸引两岸青年积极参加;开展第六届创新创业大赛,发动台青队伍参赛,打造两岸人才同台竞技和展示风采的窗口,吸引更多优秀台青来翔发展。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区台胞服务中心”作用,积极组织辖区台青开展和参与政策宣讲、育企沙龙等活动,截至10月上旬,已开展20场次活动,参加人数约380人。完成第六届创新创业大赛筹备工作,开展人才嘉年华活动,让台青人才共享翔安发展机遇。联合两岸200多所院校和100多个动漫、配音团体,启动第一届海峡两岸动漫配音大赛,共设置160项奖项。
9.针对“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24)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整改情况: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以及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推进我区生态环保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镇(街)积极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传达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共计11次。
(25)强化动态调度。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镇(街)党政联席会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突出问题治理。
整改情况: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截至10月上旬,已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共5次、专题会1次,研究生态环保相关工作,并开展现场调研1次。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累计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共38次。
(26)强化问题整改。将流域断面和入海口排放水质、颗粒物年均浓度等突出问题纳入区对部门、镇(街)、国企年度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凝聚整改合力,逐一抓好落实,实现2023年分数同比去年有所提升,保五争四;2024年争取前进一至两名。
整改情况:将流域断面和入海口排放水质、颗粒物年均浓度等突出问题纳入区对部门、镇(街)、国企年度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责任和压力传导,采取电话提醒、定期调度、走访座谈、现场调研、中期考核等措施紧密跟踪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对任务进展进行详细分析,找出问题短板,对未达序时的任务科学分析、精准施策。市环委办组织对翔安区2023年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进行半年考评,在全市6个区中我区排名第3。
(27)强化长效巩固。持续推进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每年第一季度,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责任书,制定考核细则,强化跟踪调度,推进任务落实,压紧压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责任,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签订2023年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印发《翔安区2023年度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细则任务分工》和《翔安区2023年度各镇(街)、区直部门和重点企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实现基层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全覆盖。强化跟踪调度,已开展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及突出环境问题进展调度7次,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10.针对“流域断面和入海口排放水质、颗粒物年均浓度,连续三年被市里通报”的问题。
(28)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流域断面水质、入海口排放水质、颗粒物年均浓度等被通报问题,加强溯源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9月底流域断面水质达标率提升5%,入海口排放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100%,颗粒物浓度比上半年下降10%。
整改情况:针对流域断面水质、入海口排放水质、颗粒物年均浓度等问题,结合《翔安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每周开展问题整改调度,全面推进问题整改。深入实施河长制,加强流域问题督查督办和流域周边涉水企业执法监管,截至10月上旬,12个流域断面水质达标率91.67%,同比提升10%。按照“一口一策一专班”原则,每个排口明确专班长负责排口治理和巡查管控,截至10月上旬,核查入海排口478个次,下发问题交办单3份,均已完成整改。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6—7月、8月两轮入海排放口检查监测情况的通报,我区入海口排放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强化扬尘防控,实施《翔安区工地扬尘智慧监管工作方案》,加强雾炮降尘和道路清洗,强化工地扬尘巡查、考核及执法,截至10月上旬,我区PM10浓度36ug/m3,比上半年下降14.30%,PM2.5浓度18ug/m3,比上半年下降14.30%。
(29)强化环境管控。加大对流域、入海排口及在建工地的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养考核机制,定期对各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予以通报,依合同进行经济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深入实施河长制,加强流域问题督查督办,截至10月上旬,共下达问题交办单68份,均完成整改。加强流域周边涉水企业执法监管,截至10月上旬,共检查涉水企业366家,立案查处4家,已处罚33.58万元。实施入海排口动态巡查管控,截至10月上旬,核查入海排口478个次,下发交办单3份,均完成整改。按照《翔安区工地扬尘智慧监管工作方案》,开展工地日常打卡、巡查和应急响应,截至10月上旬,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8次,印发督查通报15份,均完成整改。严格农污处理设施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上半年对我区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处理站点出水进行水质采样检测,达标率100%。
(30)完善长效机制。深化落实河长制、排口专班制、工地扬尘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推进整改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整改情况:完善《翔安区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完善翔安区河湖长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推动形成河湖高效治理格局。印发《翔安区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按照“一口一策一专班”原则,实施排口动态巡查管控,持续巩固排口整治成效。印发《翔安区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翔安区工地扬尘智慧监管工作方案》、《翔安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管控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工地扬尘巡查工作。
11.针对“简政放权存在‘甩包袱’,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
(31)针对“大棚房”问题立行立改,对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和资规局翔安分局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并要求三家单位规范办文制度,提高发文质量和效率。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已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修改下发《翔安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组织相关单位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文件制度,完善办文制度3份,进一步优化流程。
(32)注重整体统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规范履行法定职责,指导规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流程,建立区级执法赋权部门与镇(街)沟通协调机制;根据《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翔安区赋予镇(街)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针对赋权事项加强对9个镇(街)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业务指导力度。
整改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建立基层行政执法推进季度例会制度,及时研究、统筹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多渠道保障镇(街)综合执法力量,已增加在编执法干部45人。组织镇(街)22名干部通过2023年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开展法治讲堂、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流程及格式文书使用。
(33)持续推动权责清单更新。各镇(街)和区直各部门根据“三定”规定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更新调整本单位《权责清单》,推动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落地落实,做到权责明确。
整改情况:落实《赋予镇(街)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调整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督促各镇(街)和区直部门根据“三定”规定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更新调整本单位《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责。
(34)严格自查自纠。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对照区、镇(街)许可事项清单和赋权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召开落实基层减负工作座谈会,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职责事项准入工作的通知》,规范镇(街)职责事项准入。
12.针对“‘城中村’治理有差距,推进速度缓慢”的问题。
(35)明确治理目标。对照《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制定《翔安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明确2023年全区重点打造的6个精品样板。
整改情况:依据《厦门市城中村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坚持聚焦“五个再造”治理思路和“10+1”治理内容,因地制宜印发《翔安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明确2023年翔安区开展6个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
(36)构建组织框架。成立翔安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规划政策组、建设运营组、社会治理组、智慧管理组等4个专项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专班运作,推动城中村项目进展。建立区领导挂钩、区直部门下沉机制,强化进度调度。推动镇(街)成立专班,现场协调解决城中村项目问题。
整改情况:依据《厦门市城中村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要求,印发《关于成立翔安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区级领导架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城中村治理工作,成功探索了“和美何厝”“富美新圩”“活力赵岗”“人文田墘”等思路举措。同时推动各镇(街)成立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推动治理工作有序进展。
(37)建立“政府财政支持、管线单位共担、社会力量参与、居民合理承担”的城中村治理资金筹措机制。
整改情况:印发《翔安区城中村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政府财政支持、管线单位共担、社会力量参与、居民合理承担”的城中村治理资金筹措机制,城中村强弱电提升改造项目出资比例原则上按政府、电力公司5:5执行。截至10月上旬,已策划生成7个社会资本项目,总金额约3340万元。
(38)创新“镇(街)指导+多方共建”治理模式,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共同治理共享成果。围绕《翔安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建设内容,结合“宜居宜业智慧和谐”目标,策划生成2023年城中村治理项目,计划投资3.2亿元,并于年底完成6个精品样板村居治理工作。
整改情况:创新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一强六共”工作机制,成立城中村“大党委”、党建联盟等,持续提高城中村现代化治理水平,推动成立二手房东协会、来翔人员议事会、志愿者联盟等多个共治组织,充分发动群众参与。6个城中村已制定“一村一策”治理方案,结合乡村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貌等,进一步优化布局、合理改造、提升功能,努力做到各有特色、各美其美。
13.针对“砂场治理不彻底”的问题。
(39)强化整治提升,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停产清退一批、管好一批、查处一批”的思路,结合实际一场一策组织进行处置。
整改情况:出台《翔安区关于砂场整治规范提升的指导意见》,进行分类处置。
(40)加强巡查监管和联合执法,属地镇(街)和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形成合力,做好常态化巡查管控,对于发现新增和回潮非法洗砂场,做到露头就打。
整改情况:组织多部门进行联合督查,截至11月上旬,累计督查检查10次,提出整改意见9个,完成9个。印发《翔安区砂场整治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常态化巡查管控,截至11月上旬,暂未发现新增和回潮非法洗砂场。
(41)组织对公职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投资入股情况进行核查,并根据核实情况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经核实,交办的涉砂企业人员与本区6名公职人员存在资金往来属实,其中4名公职人员与相关人员存在借贷关系,借款理由正当,能及时归还,未发现存在违纪违法行为;1名公职人员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作深刻检讨;1名公职人员存在委托管理服务对象购买线上理财产品,存在廉政风险,已对其提醒谈话。暂未发现公职人员存在投资入股问题。
14.针对“产学研结合不紧”的问题。
(42)加强与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的沟通交流,依托厦大翔安校区、嘉庚实验室等优势资源就近布局建设智慧储能大型科研基础设施项目,打造“产—学—研—用”综合体,推动科技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翔安创新实验室建设,策划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充分整合资源、汇集人才,促进厦大科技成果转化。
整改情况:推动“智慧储能大型科研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加快推动翔安创新实验室建设,翔安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单体已顺利封顶。策划生成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已完成概念设计方案。加强与厦门大学翔安校区沟通交流,实地走访嘉庚实验室,推动嘉庚实验室孵化的华商厦庚氢能项目落地翔安。
(43)建设大学科技园和高科技孵化器,推动火炬集团入驻厦大科技园翔安园区开展共建合作,盘活厦大科技园资源,启动招商工作,促进厦大科技成果转化。
整改情况:积极推动厦门科学城Ⅱ号孵化器、嘉庚实验室科创产业(翔安)加速器建设。已与火炬集团(科技集团)、厦大科技园签订监管协议,约定税收、运营管理等要求,推动火炬集团(科技集团)和厦大科技园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科技集团已同步开展招商工作,对接多个产学研项目。
(44)明确厦大科技园区运营管理单位,加快启动科学城Ⅱ号孵化器建设,同时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平台奖励等政策,推动大学科技成果向外产业化。
整改情况:明确由火炬集团(科技集团)负责园区可售部分产权工作,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园区自持部分产权招商运营工作。科学城Ⅱ号孵化器已选址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翔安园)2号楼,总建筑面积近3万㎡。已发布创新载体平台奖励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的申报通知,并启动受理工作,引导鼓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
(45)围绕海洋高新产业园区“6+2”产业体系,重点聚焦海洋生物医药及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两大产业,会同市海洋分指积极拓展渠道、大力招商蓄客,加快推动海洋产业重点招商项目落地。与海洋三所建立招商会商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海洋经济项目协作,充分发挥海洋三所深海基因库资源优势,积极孵化、培育、引进海洋经济项目。强化动能储备,提早布局对接目标企业,深入调研招商项目内容和未来前景,滚动生成优质招商项目。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海洋高新分指挥部招商机制,制定厦门海洋高新区分指挥部招商项目流程,紧紧围绕产业园“6+2”产业体系,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策略,已洽谈储备25个产业招商项目。与海洋三所建立招商联动机制,强化海洋三所创新平台的成果转化,已推动宁波希诺亚与三所深海基因库进行合作,孵化和培育优质深海医药制品。加快推进海洋火炬创新园区一期项目,已出具土地出让函报市土资委会审议。
15.针对“引进和培育厦门‘双百人才’少”的问题。
(46)强化政策配套扶持。提高“双百计划”人才项目兑现效率,对翔安区入选“双百计划”的人才项目进行创业扶持资金1:1配套,力争本年度配套扶持超700万元。
整改情况:着力培育双百企业,强化政策支持,根据《翔安区关于鼓励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对入选“双百计划”的人才项目进行创业扶持资金1:1配套,截至11月上旬,已兑现区级配套扶持资金754万元。
(47)加强双百企业培育。积极发动辖区企业申报厦门“双百计划”,指导做好企业系统申报及资料准备,并对进入实地考察的企业进行专项答辩辅导,提高“双百计划”入选率。
整改情况:通过招商对接、走访企业、微信群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双百计划”人才政策,引导企业申报厦门“双百计划”,并举办辅导会进行专项答辩辅导。走访入围“双百计划”实地考察环节的企业,在其接受实地考察前开展业务指导,全力做好迎检工作。
(48)加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引进。通过“飞地引才”、短期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国家级高层次卫生人才开展专家门诊,学术交流等活动。
整改情况: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与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名师、全国十佳高中外语教师孙巧平签订柔性引进协议,来翔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引进中国医师协会神经修复学专业委员会昏迷与促醒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外科主任教授何江弘来翔指导植物人促醒综合诊疗工作。
16.针对“开展生物育种技术研究不深入”的问题。
(49)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本地种业公司和省农科院等科研单位合作,开展育种研究,组织如意公司和省农科院开展优质多抗蔬菜砧木新品种开发,中厦公司和省农科院开展青花菜、菠菜和优质鲜食玉米新品种开发,并协助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落实好厦门市扶持种子种苗措施,鼓励企业开展新品种选育研究,对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进行奖励(每个品种奖励20万元,每年每个企业不超过5个),对育苗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扶持,对新增的设施设备补助50%,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今年向市级财政争取不低于100万元的扶持资金。
整改情况:如意情集团、中厦公司已分别和省农科院开展优质多抗蔬菜砧木新品种、青花菜、菠菜和优质鲜食玉米新品种开发合作,技术需求已送市农业农村局并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已拨付5个植物新品种补助资金100万元,并启动全省“种业培优”项目中的花椰菜的育种研发工作。
(50)争取将后山岩打造为现代农业示范园,9月完成招投标工作,12月完成项目建设,并结合示范园建设积极导入农业种业资源。同时,积极筹备推进2023厦门种博会,新择址后山岩,并计划打造为永久举办地,力争年底成功举办。
整改情况:积极筹备2023年厦门种博会,已启动展会和种植两个大项的招投标工作。已完成品种征集,基本完成第一批育苗工作,共计4315个。已策划生成7个配套工程,总金额约5600万元,均已进场施工。
17.针对“重点产业链群构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51)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编制《翔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翔南片区启动区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新能源、海洋高新等产业发展思路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
整改情况:市总指挥会议已听取集邦咨询关于翔安南部片区启动区城市设计、产业发展规划的汇报,原则同意翔安南部片区启动区详细城市设计方案。组织前往青岛、西安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已形成《翔安区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翔安区海洋产业发展规划》初稿,加快新能源、海洋高新产业发展规划研究进度。
(52)着力壮大产业链群。围绕筑链成链发展,依托中创新航等龙头引领,补齐产业上下游配套,打造新能源产业基地;围绕规模能级提升,推动电子信息产业企业上下游协同合作,加快天马8.6代、粒芯科技建设,巩固电子信息制造业优势;围绕产业高端延伸,大力发展智能电网、数控装备等高端制造,壮大机械装备产业规模;围绕未来产业培育,加快新机场片区、海洋高新园区等空间载体建设,布局海洋高新、航空临空等未来赛道。
整改情况:以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强化产业链招商,不断提升电力电器、新能源产业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1—7月机械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分别完成产值246.7亿元、162.9亿元。鼓励天马、友达、冠捷等平板显示企业拓展车载、教育、医疗等应用场景,减轻消费需求疲软、外贸下滑等不利因素对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冲击,1—7月电子信息制造实现产值413.9亿元。加速临空产业、海洋高新产业项目招商及建设,1—8月机场片区累计完成投资76.36亿元,落地产业项目23个、总投资额约228.44亿元,厦门航空产业启动区楼宇全部封顶,厦门太古新机场维修基地进入主体结构施工,中航油工程已经市土资委办会研究通过;加速推动已立项的海洋高新产业园区启动区一期项目建设,包括道路、市政设施以及产业、研发地块建设等33个子项目,总投资额约78亿元。
(53)加强产业链招商。强化产业链梳理,紧盯产业链薄弱环节、核心环节、高附加值环节,开展精准招商、上门招商,进行补链强链延链。
整改情况:强化招商推介,开展外出招商“百日行动”,举办2023金融与产业(翔安)交流会、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论坛分论坛等大会,1—8月新增签约项目120个,1—7月新增落地项目104个。坚持优势产业补链强链,新兴产业建链延链,围绕产业链构建开展精准招商,已重点引进新数能凝胶固态电池、协能全固体锂离子电池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项目,艾丽鑫光学、厦华科技等电子信息产业项目,中航远景飞行模拟器、永裕来等机械装备制造业项目,国奥合鑫、日盛隆等新材料产业项目,传福堂、贝泰妮等生物医药产业项目。不断强化基金招商力度,发挥“以基金带动招商引资”的平台作用,累计入库并落地招商项目117个,总规模约322亿元,实缴资本约207亿元。
(54)强化要素保障。持续深化“益企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继续推动嘉庚创新实验室、生物制品技术省创新实验室、厦大科技园等创新载体建设,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整改情况:召开2023年度“益企服务”专场座谈会,成立区级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审批服务E站”,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接续出台“提振市场信心22条”及多份产业扶持政策,截至10月上旬,累计兑现各项扶持资金3.14亿元。推动创新载体建设,与厦门大学、嘉庚创新实验室策划在厦门科学城莲河片区建设“智慧储能大型科研基础设施”项目。
18.针对“数字经济规模较小”的问题。
(55)优化空间载体。充分利用数字经济产业园一、二期闲置办公场所和八方通用厂房。
整改情况:优化空间载体,围绕主导产业强化招商引资,积极摸底排查园区内闲置办公场所和周边厂房,及时匹配项目信息和载体信息。引荐招商项目入驻八方通用厂房、数字经济产业园闲置办公场所,如贝贝鲸、佳琼生物、杭创科技等项目已入驻八方通用厂房。
(56)加强政策扶持。结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及未来重点发展的细分领域,加快修订《翔安区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暂行办法》和《翔安区鼓励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制定更具针对性的专项扶持政策。
整改情况:与福建大数据集团对接,完成《翔安区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完成《翔安区鼓励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扶持范围、扶持内容和方式。
(57)强化数字经济产业招商。提前谋划短、中、长期园区孵化培育和招大引强的重点方向,设立大数据专项基金(厦门金运数字经济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福建大数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加快推动以龙头企业落户带动产业集聚,促进上下游企业优势互补、集聚发展。
整改情况:强化数字经济产业招商,加大力度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重点引入双百、高新、专精特新企业,积极与省大数据集团、厦门火炬集团合作,设立厦门金运数字经济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到位资金1000万元。同时推动中航远景(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落地,加快数字产业集聚发展。
19.针对“第三产业发展不充分,缺乏高端服务业、优质商圈”的问题。
(58)加大三产招商力度。推进商贸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等优质招商项目落地。
整改情况: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商贸业方面,1—8月,完成批发零售业企业入统105家,计划新增入统项目超10个;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方面,1—8月,完成其他营利性入统项目6个,计划新增入统项目1个。
(59)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大商贸业、会议展览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等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现代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持续提升第三产业占比,拉近与以工业立区且发展较为成熟的兄弟区的差距,力争三产占比2023年达到30%以上、2025年达到35%。
整改情况: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1—9月,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2.6%。出台《翔安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多方面支持商贸企业发展。推动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1—9月翔安区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收增速49%。出台翔安区会展产业政策,完善会展产业政策支持,推动全国制药机械博览会暨中国国际制药机械博览会在翔安落地举办。
(60)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开展“第六届翔安缤纷购”、翔安汽车城购车补贴等系列促消费活动,积极打造首创奥特莱斯等重点商圈,策划开展“2023年翔安首创奥莱消费复活生活节”,推动夜间经济消费潜力释放、提升夜间消费市场活力。
整改情况:开展第六届翔安缤纷购之24节气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出首创奥特莱斯开业跨年烟火晚会、新春年货节、豪客来牛排节等活动,已落实活动经费243万。积极开展购车补贴活动,已补贴2019台次837.1万元。激活夜间经济,开展2023厦门首创奥特莱斯星空夜市龙虾音乐文化节等活动。筹备开展“2023翔安消费生活节”暨建区20周年系列促消费活动,已挂省采购网招投标。
(61)推动文旅消费加快恢复。策划开展大宅火龙果文化旅游节活动、“乡约翔安”乡村旅游季促销优惠活动。
整改情况:举办2023大宅火龙果文化旅游节,开展“诗意厦门 闽韵翔安”文旅推介活动,进一步宣传厦门、翔安旅游资源。持续优化“乡约翔安”方案,成功举办翔安乡村旅游季活动。
20.针对“工业依赖火炬(翔安)产业园”的问题。
(62)大力挖掘工业新增长点。推动国贸云智能、厚海钢铁等企业发展平台经济,优化企业落地全周期服务,鼓励国贸启能、特步等企业“贸转工”。
整改情况:1—7月,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产值882.2亿元,其中区属规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产值223.3亿元,占全区比重25.3%,同比提升4个百分点。积极发展平台经济,推动国贸云智能、厚海钢铁等项目落地运营,截至10月上旬,已分别为全区贡献产值38.49亿元、25.51亿元。厦门特步儿童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已在我区注册落地。
(63)强化产业精准招商。发挥火炬龙头企业优势,引进上下游配套项目,强化产业集聚效应,带动区属工业发展,加快推动协能全固态锂离子电池项目、新数能凝胶固态电池项目等落地。
整改情况:坚持“大招商、招大商、大员招商”,围绕全区“4+3+3”产业体系,进一步强化产业链招商,重点推动平板显示、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项目取得进展。其中,平板显示产业已推动禾丰瑞高端显示、艾丽鑫光学等4个项目签约;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已推动新数能凝胶固态电池、协能全固体锂离子电池、清源智慧光伏等4个项目签约;机械装备产业已推动中航远景飞行模拟器项目签约。此外,协能全固态锂离子电池项目已注册落地,注册资本4000万元;新数能凝胶固态电池项目已注册落地,注册资本5518万元人民币。
(64)强化用地要素保障。有序推动区属工业用地出让,推动如意、丰有、艾丽鑫成功摘地;积极盘活雅合纸塑等闲置厂房,加快引进一批能快速投产释放产能的优质企业。
整改情况:加强工作衔接,完善用地要素保障,力促区属用地顺利出让,已促成如意、丰有、艾丽鑫项目成功摘地;支持盘活榕兴超细纤维等闲置厂房及用地,并引进海投建材等优质项目。
(65)推动存量企业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投资和技术改造补助政策作用,支持安诺辐照、榆弘实业等企业增资扩产,加快推动龙胜达二期、延江二期等4个区属在建工业项目竣工投产并释放产能;指导企业申报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协助志翔钢铁、捷昕精密等公司技改升级。
整改情况:支持现有区属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安诺辐照和榆弘实业启动增资扩产前期手续办理;龙胜达照明二期、钜瓷科技、艾翔迪电子已竣工投产,延江新材料二期已完成预验收手续;推动志翔钢铁、捷昕精密模具、艾丽鑫光学、科惟智能制造等18个项目进入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
21.针对“乡村振兴项目策划不科学”的问题。
(66)提高项目策划指导性,出台《翔安区乡村振兴设计手册》,指导镇(街)按手册进行科学策划项目。
整改情况:科学策划乡村振兴项目,编制乡村振兴设计手册并发放至各镇(街),为各镇(街)开展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指导。截至10月上旬,已有11个项目按照指导手册开展项目设计。
(67)强化专家科学把关,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各镇(街)所报的乡村振兴项目进行评审,按照评审意见修订方案。
整改情况:成立由行业专家组成的方案论证小组,为乡村振兴项目前期方案的把关提供智力支撑。截至10月上旬,已开展4次专家评审会,评审项目13个。
(68)提高部门协同配合,督促所有项目通过多规平台审核,确定用地属性,避免涉及基本农田、林地等,减少后期项目因用地导致变更及甩项。
整改情况:督促各镇(街)在项目立项前,通过多规平台审核,明确用地属性,减少项目后期甩项变更。截至10月上旬,已通过多规平台审核项目13个,明确用地属性。
22.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69)盘活闲置资源4处。利用公开招标发包、租赁等形式,积极盘活村集体闲置学校闲置场地、果林地等资源,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官路村集体所有房屋出租,每年增加村集体收入28万元;已完成上宅小学、上宅社区20亩集体土地,以及凤路村茶场、果场的出租,每年增加2个村集体收入81.09万元。
(70)加强村企合作。薄弱村与企业进行项目合作,通过分红提高村财收入。
整改情况:开展村企合作,推动内厝镇11个行政村集资871万元,投资镇属企业九溪源公司竞拍厂房项目,通过转租营收,每年可增加1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约200万元。
(71)2023年12月底之前,全区通过帮扶9个行政村(银行提供融资4600万元,与翔投、翔发、市政公司三家国企开展项目合作,按约定收益,每村每年可获得净收益约230万元),确保内厝镇、新圩镇30个行政村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50万元以上,到2023年12月底产业类项目收入占总收益达到6%。
整改情况:制定集体经济薄弱村增收措施,指定行政村与翔投、翔发、市政公司三家国企开展项目合作,并帮扶9个行政村向银行融资4600万元,按约定收益,9个行政村每年总共可获得净收益约230万元。
23.针对“党员带头致富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72)实施“双培养”工程,将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将潜力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力争三年内全区30个行政村党员致富能手达到90人以上。
整改情况:开展翔安区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双培养”情况摸排,建立工作台账。截至11月上旬,共摸排农村党员致富能手57人,农村非党员致富能手66人,有致富潜力党员56人。印发《翔安区2023—2026年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双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并下发给各镇(街),力争三年内全区30个行政村党员致富能手达到90人以上。
(73)开展“强学提能”活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于2023年9月底前将镇(涉农街道)干部、村“两委”干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驻村工作队等农村基层干部全部培训一遍。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强学提能”活动,依托厦门城市党建学院、区委党校等,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专题,采取“区重点培训主干、镇兜底培训”的方式,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共计8期2000多人次参加,实现镇(涉农街道)干部、村“两委”干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驻村工作队等农村基层干部集中培训全覆盖。
24.针对“信访总量大、进京越级上访多”的问题。
(74)强化源头治理。每月定期召开民情收集、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排查调处会,梳理重点信访事项,细化台账资料,建立责任清单。依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在全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信访重点问题源头治理专项工作,推动责任单位提高初信初访事项办理质效,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防止初件变重件、重件变积案。
整改情况:定期召开“平时化解、战时稳控”工作协调会,梳理全区重点信访事项,细化台账,建立责任清单;运用好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通过信访评理、人民调解等形式,有效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减少重复信访率。截至11月上旬,全区信访评理化解率100%
(75)强化“治重化积”。将“治重化积”作为主题教育和“三争行动”的重要任务常抓不懈,每周召开“治重化积”工作调度会,全力做好第三批交办事项上报化解,实现“控增量、减存量”的工作目标。
整改情况:将“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列为“平时化解、战时稳控”工作机制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有效推动全区信访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我区第三批“治重化积”件均已全部上报待审核。
(76)强化“平战”机制。严格按照“平战”工作方案和细则开展化解工作,明确包案领导,找准问题症结,研究化解方案。
整改情况:将全区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涉及范围广的重难点信访问题列入攻坚范畴,明确包案领导推动化解,保持“战时稳控”状态。
(77)强化督查督办。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协调多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督办,每月进行信访月报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
整改情况:坚持从严督查督办,定期梳理全区重点信访事项并下发督办通知,依托“平战”机制和每月矛排会,分阶段、分批次、分领域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信访事项进行交办。
(78)加大打击力度。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对缠访闹访、借信访实施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切实起到打击处理一个,教育震慑一片的效果。
整改情况:针对部分重点信访人文化层次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坚持提醒在先,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同时继续加强对进京越级访、赴省集体访等行为的证据收集固定,对违法信访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25.针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待健全”的问题。
(79)强化交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基础设施建设,9月底前完成22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和1个慢行过街信号灯系统建设。强化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源头管理,确保9月底前对重点交通运输企业检查全覆盖,重点车辆检验率、注销率达到90%以上,严查重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截至11月上旬,整改完成各类交通隐患147处、路口精细化治理3处、货车右转盲区施划2处。强化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等基础设施建设,22个交通路口信号灯及1个慢行过街信号灯系统建成率达到100%。强化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已对全区10家重点交通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一重”全覆盖检查,约谈危货运输企业1次,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三轮摩托车检验率、注销率均达100%,重型货车、中型货车、面包车检验率、注销率均达95%以上。严查重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截至11月上旬,共查处现场违法68831起,非现场违法67347起,亡人数同比下降50%,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80)强化单元防控。加密布建视频监控和智能前端感知设备,在9月底前完成一类视频监控前端建设1423路,具备视频解析能力的图像围栏应用1000路,1个智慧城中村建设,使全区智慧安防小区建成率达100%;加强治安屯兵点等防控支点和专业巡防队伍、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健全完善“四级巡防”机制,形成整体防控格局,确保刑事警情同比下降。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密布建视频监控和智能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完成率100%。强化智慧城中村和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全区智慧安防小区建成率达到100%。加强治安屯兵点等防控支点和专业巡防队伍、群防群治力量,已下发建设标准,完成建设治安屯兵点1个。健全完善“四级巡防”机制,已建设8支专职巡防队伍,划定9大网格巡区,规划50条巡防路线,印发《夏季治安打击整治期间开展巡防竞赛活动方案》,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形成整体巡防管控格局。新招录应急处突队员92人投入巡防勤务,充实社会面巡防。截至11月上旬,全区共接刑事警情412起,同比下降35.42%。
(81)强化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动“警网融合”,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5%以上。加大对个人极端风险人员排查管控力度,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五失”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确保不发生重大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恶性案件。
整改情况: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高效化解,力促“案结事了人和”。截至11月上旬,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8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将“五失”人员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排查,采取见面约谈、教育训诫、诉求引导等方式进行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妥善处置扬言实施个人极端暴力警情118起,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下半年以来未发生命案、重大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恶性案件。
(82)强化严打整治。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强化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涉网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全力挤压涉“两卡”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生存空间,全面提升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质效,电诈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0%以上,8月底前实现涉诈犯罪嫌疑人抓获数、电诈及11类关联犯罪公诉数同比上升10%以上。
整改情况: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案事件,从“小切口”入手精准施策,强力打击,实现性侵案件、八类案件破案率均达100%。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强化专案经营,已打掉涉网恶势力团伙5个,打击处理黑恶势力成员101人。举办“扫黑除恶治乱创安 共建共享平安翔安”主题系列宣传文艺晚会9场,分发宣传手册6300余份。强化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截至11月上旬,共接电诈刑事警情332起,同比下降18.63%,电诈财损数同比下降19.39%,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674人,同比上升14.82%,全区电诈及其关联犯罪公诉数182人,同比上升75%,电诈追赃数526.00万元。
(83)强化法治教育。以学生群体、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把刑法教育作为校园法治教育的重点内容,9月底前实现全区大中专院校刑法专题宣教全覆盖,并常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尊法、守法,有效降低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率。
整改情况:开展专题法治宣讲进社区活动,开展禁毒教育、交通安全等主题讲座,截至11月上旬,共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5场次,发放防诈骗、禁毒相关宣传手册等法治宣传材料7650余份,受众累计上万人。开展青少年相关专题法律知识讲座,结合日常案件审核,研判分析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犯罪成因,针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讲11场次。持续开展思政教师“翔来讲”基层社区宣讲3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LED显示屏、黑板报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累计刊发66条,受众人数48432人。组织各学校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等相关法治宣传活动共计90场,受众人数89520人。截至11月上旬,以帮信犯罪起诉60人,同比去年的88人下降31.82%,其中学生涉及帮信罪案件2人,同比去年的7人下降71.4%。
26.针对“区主流宣传平台‘业翔民安’APP用户数仅2200余人”的问题。
(84)压紧压实责任。区委组织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压力传导,进一步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纳入《2023年翔安区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结合区委巡察,对部分镇(街)和区直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形成检查情况报告。举办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王彦龙深入解读有关文件。
(85)建强新媒体平台。根据平台特点,精心设置选题,关注医疗、教育、城市配套等民生需求,推送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同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努力提升主流宣传平台的关注度和影响力,业翔民安APP用户数实现翻番,达到4400人(现有用户数2200余人);业翔民安微信公众号粉丝数突破26万(现有粉丝数21万人)。
整改情况:关注民生需求,精心设置选题,关注时政热点,推出《祝贺翔安!入选国家级名单》、《震撼!中创新航、天马显示科技最新进展》等事关百姓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即时信息,更好地扩大传播影响面。继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区域定向拓展新客户,更精准的触达用户,在下潭尾湿地公园、汇景购物广场、马巷闽篮里购物中心及大型工厂等处进行平台的线下推广,努力提升主流宣传平台“业翔民安”的关注度和影响力。截至10月上旬,业翔民安APP用户数突破6300人,业翔民安微信公众号粉丝数30.4万。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27.针对“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86)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持续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整改情况:截至10月上旬,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纪检监察相关议题7次,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纪检监察工作批示6次;2021年换届以来,镇(街)纪(工)委书记提拔6人,晋级3人。
(87)落实全区7个街道专职配备纪(工)委负责人。
整改情况:7个街道均已完成专职纪(工)委负责人配备。
(88)推动各镇(街)选优配强专职在编纪检监察干部,每个镇(街)除纪(工)委书记外,至少配备1名行政事业编干部,并专职专用。
整改情况:7个街道均已完成纪检在编干部配备。
28.针对“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不够”的问题。
(89)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整改情况:督促推动各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截至9月底,全区“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388人次,提醒谈话188人次。印发《分级分类深化“关键少数”监督谈话的实施方案》,从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正确行使权力、带头廉洁自律等方面细化规范,推动开展监督谈话。印发《关口前移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的实施方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按每年不少于区直单位三分之一的比例,派员列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有关会议,抽查集体决策会议记录及重大决策台账。
(90)开展全区处级以上干部提醒谈话情况专项自查自纠,抽查提醒谈话记录本,督促规范提醒谈话工作,提升提醒谈话质效。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开展全区领导干部提醒谈话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提醒谈话工作,提升提醒谈话质效。组织全区56个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开展提醒谈话自查自纠,对少数干部开展提醒谈话不经常不规范、指出问题不精准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和完善。2020年共开展提醒谈话844人次,2021年876人次,2022年1125人次,2023年1117人次。
(91)督促对2020年以来被查处的各级“一把手”进行约谈,谈出“辣味”、谈出成效。
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未被约谈的“一把手”12人的具体情况,其中,9人已不再担任村(社区)干部,3人已由相关镇(街)党(工)委书记对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并对今年新增被查处的“一把手”1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92)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谈话的对象、时机、内容、要求等,分层分级经常性开展。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的主体、范围、形式、要求,确保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熟悉谈话的各流程,切实落实“一岗双责”。
29.针对“巡察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93)加强对巡察工作领导,指导巡察机构聚焦监督重点,提高巡察质效。巡前以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为主,拓展梳理每项职能责任所涉及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权责清单、廉政风险点,形成监督指引;巡中“点面结合”查深问题,对普遍性问题进一步深查典型案例,发现问题线索,对个例问题进一步分析总体情况,研判共性问题;巡后加强办组协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深入分析,向被巡察单位发出巡察建议书。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区委召开4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提出贯彻意见。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员部署每轮巡察工作,亲自点题巡察重点单位、重点领域,今年2次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报告,点人点事点问题24个,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10次。驻点巡察时,围绕被巡察单位的“三定”规定,拓展梳理每项职能责任所涉及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权责清单、廉政风险点,绘制思维导图,形成监督指引。加强对重点问题的分析研究,针对城管局工地监管、渣土车执法、拆违经费使用,以及农业农村局和相关镇(街)宅基地审批件积压、村(社区)初审环节监管缺失等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发出巡察建议书8份,移交问题线索7条。
(94)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巡察监督的部署要求,从第四轮巡察开始,围绕“五个强化”监督重点,通过“五看”,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依规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列入巡察内容并形成专题材料。
整改情况:制定《加强对“一把手”的巡察监督工作指引(试行)》,明确目标任务、监督对象、监督重点、方法路径,指导巡察组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形成专题材料,正在开展的区委第四轮巡察已将对“一把手”巡察监督作为重点。
(95)加强巡察干部能力素质培养,组织巡察干部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的新部署新要求,开展专题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座谈探讨、经验交流等方式对巡察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强化巡察干部“发现问题是生命线”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善于发现深层次、有价值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教育整顿,高标准开展“大学习”,深入学习党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组织党课教育,开展巡前培训2次,围绕对村(社区)巡察、加强“一把手”巡察监督等重点开展交流研讨3场。严要求推进“大检视”,对照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深入检查区委巡察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从个人找问题、从主观找原因,自查问题124个,制定整改措施148条。
30.针对“问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96)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教育,聚焦“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三大方面内容剖析,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全面深入了解问责工作各方面内容,做到“敢问、会问”。
整改情况:区委常委会主动带头加强学习,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纳入常委会“纪律作风课堂”学习内容,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题学习,不断强化责任意识。
(97)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全区各党(工)委(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追责问责。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截至9月,全区各级党组织已问责11件11人。
(98)重新全面核查区人社局社保补差损失挽回情况,对区人社局不想问责问题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整改情况:经全区清查整治,已挽回全部损失。对4名相关责任人分层级开展谈话提醒,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对2名具体责任人调整岗位,其中1名予以免职。
(99)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问责工作机制,全面履行问责主体职责,严格规范落实问责程序,坚持严管厚爱精准问责,形成由各问责主体全面参与的协调机制。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内问责工作协作配合的通知》,建立沟通会商、线索移送、问责报备机制,各问责主体全面参与、协作配合。
31.针对“推动下级党组织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100)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开展“镇(街)党政正职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整改情况:选派镇(街)党政正职参加省委党校书记示范培训班、省委组织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市委组织部“镇(街)党政正职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和“镇(街)党政正职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升履职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能力。
(101)进一步落实区领导挂钩联系镇(街)、联系基层党支部等制度机制,指导下级党组织正确履职。
整改情况:印发《区委常委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领导挂钩联系镇(街)情况,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工作提醒单》,及时更新区级领导挂钩党支部联系点情况,跟踪收集29名区级领导到党支部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切实落实区领导挂钩联系镇(街)、联系基层党支部等制度机制。
(102)持续落实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整改情况:深化“四个一”挂钩帮扶机制,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的通知》,确定6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制定“一村(社区)一策”整顿方案,持续落实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103)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巡察、督查,深入开展区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整改情况:加大监督力度,前移监督关口,定期派员列席研究镇(街)“三重一大”事项有关会议。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截至9月,全区通过监督发现并推动完成问题整改140个。对2022年村(社区)发展党员质量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对2020年、2021年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并推动未落实整改的3个问题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共计6人作出处理。稳步推进对全区82个单位、部门、事业单位、区属国企及128个村(社区)开展巡察,目前已完成(含正在巡察)19个单位、46个村(社区)的巡察。
32.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深不透”的问题。
(104)强化全区性重点领域警示教育。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基层干部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报征拆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整改情况:梳理征拆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定《关于开展征拆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通报学习,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分领域分层级开展警示教育,在城管、教育、村(社区)等系统和单位开展全区性警示教育大会3场。
(105)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把警示教育融入日常,各党(工)委(组)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好警示教育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拓展警示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整改情况:区委常委会会议通过“一月一主题”“纪律作风课堂”,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规定的典型案例及其主要表现,进一步学习纪律条文,引领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截至目前,各党(工)委(组)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5场次(751人次)、上警示教育课1271场次(50660人次)。
33.针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到位”的问题。
(106)严格落实整改。督促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10个单位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要求。同时,进一步核实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情况,对应付了事、整改不力的进行问责。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整改,针对10件未整改到位纪检监察建议书涉及的8个制发单位和9个整改责任单位,传达整改要求、部署整改任务,已完成10件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并对2个责任部门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打折扣不彻底问题进行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对应付了事、履职不力的进行问责。
(107)规范建议制度。制定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指引,对建议制发程序、格式内容等进行规范,提高建议制发质量。
整改情况:针对纪检监察建议运用不够、质量参差不齐、程序内容把握不准等问题,制定《纪检监察建议参考指引》,收集纪检监察建议相关文件规定,汇编整理优秀案例文书,对纪检监察建议的适用对象、建议内容、文书格式等方面指导规范。
(108)用好用足建议。将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完善纪检监察建议书跟踪督办机制,抄送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推动整改落实。
整改情况:针对纪检监察建议整改不到位问题,制定《翔安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跟踪督办工作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建议发出后,实施全链条闭环跟踪督办,规定重点督办的“五种情形”,以及督办方式、督办机制、督办责任等,切实将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
34.针对“执纪不够精准有力”的问题。
(109)提高监督执纪能力。深入开展“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行动,分级分类组织全员全覆盖培训,建立健全办信办案挂钩指导帮带机制,强化岗位实战练兵,定期开展述职点评,提高履职能力。
整改情况: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全覆盖培训,开展“清风领翔”讲坛4期、“周学坛”19期、镇(街)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述职点评各1次,结合省纪委“送教下乡”活动开展全员培训。建立健全办信办案挂钩指导帮带机制,对镇(街)纪(工)委信访件办理逐件审核把关,对重难点件全程指导督办、联合会商,提升办信质效,今年来信访转立案率较去年大幅提升;采取“片区协作”模式,将全区9个镇(街)、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3个片区,由3个纪检监察室挂钩联系,通过跟班学习、提级办信、交叉办案等方式,有效提升查办案件的水平。
(110)精准有力执纪。坚决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制定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指引,更加有效清除存量,更加有力遏制增量。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深挖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力争全区立案数较去年有提高、有处级干部案件、有本区干部留置案件。加强“室组地”联动,建立完善“片区协作”联合办案机制,力争镇(街)纪(工)委均有自办案件。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翔安区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指引》,对问题线索甄别筛选、精准处置、督办管理等进行规范。制定《关于“片区协作”联合办案的实施方案》,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量质齐升。截至9月底,全区立案件数、自办案件数同比较大幅度增长,目前转立案10件。关键少数、重要领域案件查办均有突破。全区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工)委立案件数同比增幅大,实现全部有立案。
35.针对“区青少年宫培训费”的问题。
(111)持续跟进区文旅局、区青少年宫对该名负有直接责任的非在编人员有关问题的处置,区文旅局已辞退该名非在编人员。
整改情况:区文旅局已辞退负有直接责任的非在编人员,对时任局主要负责同志、区青少年宫主任、副主任、职员等责任人员已作出相应处理。
(112)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做好案后整改,区纪委监委已于2023年5月31日向区青少年宫发出《关于规范培训报名管理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纪检监察建议》,目前该单位正围绕建议抓好整改。
整改情况:区青少年宫已完成该份纪检监察建议的整改,区文旅局印发《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将财务工作收归局机关统一管理,取消现金收款,严格现金管理,不断强化内控管理。
(113)区青少年宫相关人员主动挽回损失。
整改情况:区青少年宫多次动员参与报名、收费的相关人员主动挽回损失,并转入区青少年宫单位账户。
36.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14)提级监督督促整改。深化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对剩余“钉子问题”开展提级监督。
整改情况:针对凤翔街道东坑湾区域虾池出租管理存在承包人不缴纳租金、租期到期后仍占用等集中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函》开展提级监督,多部门联合多次到凤翔街道“三资”清查整治重点社区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印发《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作为“点题整治”内容持续推进。
(115)分类施策攻坚清理。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化解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承包合同期限过长等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10月上旬,73个问题整改情况具体如下:属于集体资产资源被占用拖欠租金的问题46个,完成整改46个;属于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个,完成整改20个;属于承包合同过长或租金过低问题3个,完成整改3个;属于资产资源归属纠纷的问题4个,均属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东坑湾围垦区域,因成因年代久远,缺乏归属认定佐证资料,确权困难。凤翔街道党(工)委统筹推动,涉及社区积极配合,4个争议地块均已由现行管理社区进行发包并收取租金,确保集体资源盘活。
(116)源头治理长效管理。借鉴“四定一督”机制,完善全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借鉴“四定一督”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印发《厦门市翔安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117)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将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监督考核内容;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对村集体“三资”使用管理情况贴身跟进监督,区纪委监委和镇(街)纪(工)委对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
整改情况:将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村(社区)“两委”干部监督考核内容;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充分运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村(社区)务监督“月月听”等渠道对“三资”使用管理情况贴身跟进监督,“线上”+“线下”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上公示“三资”管理信息652条;结合“点题整治”进村(社区),对“三资”管理不规范、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重点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区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理清思路抓住重点提升村居务监督质效》授课,提升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能力。
37.针对“部分单位采购预算金额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项目,未公开招标”的问题。
(118)开展专项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其他同类问题及类似问题,查缺补漏。
整改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规避公开招标或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等类似问题,并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情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梳理,查缺补漏。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等问题共计21个,开展重点核查发现应实行而未实行政府采购等问题19个,涉及10个预算单位11个项目,已出具监督意见书10份,及时查缺补漏。
(119)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向全区各单位重申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对政府采购活动流程实操、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指导并督促各预算主管部门和采购单位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采购流程。
整改情况:开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培训,讲解政府采购活动流程实操,邀请厦门市政府采购协会专家面向全区各预算单位采购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培训,通过政府采购内控管理、营商环境等专题,培训指导各预算单位夯实主体责任、完善内控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环境。印发《关于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参考模版》,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全流程各环节要求,指导预算单位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采购活动。
(120)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定向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加大检查的频次和深度,针对存在问题的采购项目,通过与采购单位沟通提醒、出具监督意见等方式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整改情况:对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处理发现问题进行归类梳理,印发《政府采购活动流程风险》、《政府采购活动问题合集》,督促各采购单位学习参考和规范操作。制定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计划,重点从单位采购项目执行情况、采购营商环境情况、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等方面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发现未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等问题4个,已出具监督意见书4份。
(121)进一步了解核实,对存在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核实55笔未公开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2个项目属于信息填报错误;3个项目因疫情防控需要,执行中央、省、市采购规定;44个项目系落实市级会议、文件精神,委托国企实施;6个项目为执行区级会议、文件精神,委托国企实施。
38.针对“部分单位概算金额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标”的问题。
(122)进行问题整改。针对13个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400万元之间,采用区内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不符合政府公开采购有关规定的施工项目,以问题清单为导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类似问题的立即停止其区内公开招标发包行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采购;针对8个由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委托管线产权单位实施的既有管线迁改项目,督促建设(代建)单位立即开展核实整改工作,如有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将对相关人员开展追责问责,并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工作,督促管线迁改项目的建设(代建)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杜绝以会议纪要规避招标行为。
整改情况:经核实,采用“区内公开招标”的13个项目中有1个项目尚未发包,约谈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并督促其加快该项目公开采购进度。正式发文全面停止限额以下工程区内招标行为,督促已发布招标公告项目的招标人及时撤销公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采购。针对委托产权单位组织实施的8个管线迁改项目,督促建设(代建)单位立即开展核实整改工作,并对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管线迁改项目的建设(代建)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23)规范采购流程。及时废止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区级政策性文件。针对依法不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由监管部门督促采购主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采用政府采购文件范本,使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依法实施采购;针对国有企业投资小规模项目,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制度,推进采购活动公开透明。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废止厦翔建〔2022〕65号文件的通知》,明确全区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单位培训会,对全区采购单位进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工程采购衔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均按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制度。
(124)加强宣传培训。不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座谈、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促进我区招投标活动更加规范高效。
整改情况:邀请市建设局法律专家库成员律师、市招投标中心法律顾问讲授建设工程的建设(代建)单位法律风险防控,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防范廉政风险。组织各级各部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
39.针对“部分单位储备土地以及房产超期出租出借”的问题。
(125)强化问题整改。对照巡视指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组建整改专班,依法依规逐宗推动问题整改销号。
整改情况:加强监督指导,针对13宗区级储备用地超期出租出借问题,督促各用地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年限重新签订临时利用协议,已完成整改13宗。针对10处房产超期出租出借问题,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压实整改责任,立整立改,已完成整改10处。
(126)进行全面排查,对区级储备用地和房产进行全面梳理,建立管理台账,如有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将对相关人员开展追责问责,落实动态调整。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区级储备用地,建立管理台账,全面及时掌握地块临时利用情况并落实动态调整,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截至10月上旬,在管区级储备用地共50宗,总面积152.31万㎡(含火炬管委会按现状带问题移交我区的边角地15宗约41.47万㎡),其中出租出借地块共22宗,总面积23.98万㎡。全区范围内全面排查资产超期限出租情况,未发现该项问题清单增量。截至10月上旬,已对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27)完善管理机制,举一反三,重点针对政府储备用地施工性临时利用超期申请续租的问题,印发《翔安区政府储备用地施工性临时利用工作流程》,从上会研究、合同签订、事后监管三个环节对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监管,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出现;以资产双随机检查为契机,加强对出租资产维护等日常管理,对超期限出租房产收回并组织盘活,确保资产出租合法合规。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规范储备用地临时利用工作流程的通知》,对于逾期启动流程导致合同逾期签订的处罚标准等模糊环节均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储备用地临时利用流程。印发《翔安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监管等配套规章制度。组织编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与实务专题培训》材料,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补齐资产管理与使用的短板,全面提高整改质效。以开展资产双随机检查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对按季度资产处置收益解缴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目前已清缴上半年资产处置收益11.71亿元,其中:第一季度9.83亿,第二季度1.88亿,未发现该项问题清单增量。
40.针对“部分国有资产收益未上缴国库”的问题。
(128)强化问题整改。收回未上缴处置收入的125万元房产出租收入;针对无偿出借3宗收储边角地建设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临时停车场,要求运营单位按规定补缴土地租金。
整改情况:针对收回未上缴处置的房产收入,责成内厝镇政府已将2处房产125万租金上缴国库。针对无偿出借3宗收储边角地建设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临时停车场,要求运营单位按规定补缴土地租金,明确由翔安市政集团补缴协议期内临时利用政府储备用地租金,已补缴租金53.29万元。
(129)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区房产处置收益解缴情况和收储地临时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管理台账,如有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将对相关人员开展追责问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第一、二季度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台账。对区级储备用地进行全面梳理,建立管理台账,全面及时掌握地块临时利用情况并落实动态调整,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截至10月上旬,在管区级储备用地共50宗,总面积152.31万㎡(含火炬管委会按现状带问题移交我区的边角地15宗约41.47万㎡),其中出租出借地块共22宗,总面积23.98万㎡,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30)完善管理机制,落实资产处置收入上缴相关流程,以季度为周期摸清应缴未缴款项,督促未缴款项及时解缴入库;严格执行《厦门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规定,除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临时利用政府储备用地项目外,其他临时利用政府储备用地项目均按规定收取租金。强化租借合同备案管理,建立租赁合同到期预警机制,完善逾期处罚标准,确保租金及时收缴到位。
整改情况:印发《翔安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组织编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与实务专题培训》材料,补齐资产管理与使用的短板,全面提高整改质效。对全区租金收入按季度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区房产处置收益解缴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已建立第一、二季度资产处置、出租收入缴款台账,坚决杜绝整改问题增量。重点解决政府储备用地临时利用超期申请续租续借的问题,印发《关于规范储备用地临时利用工作流程的通知》,对合同临期应如何限期启动相关流程、逾期启动流程导致合同逾期签订的处罚标准等模糊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力规范储备用地临时利用流程。
41.针对“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的问题。
(131)督促落实整改。立整立改,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制定单位内控机制,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已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组织金海街道学习津补贴有关文件规定,印发《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八条措施》,健全内控管理机制。
(132)开展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检查工作,进行查缺补漏。
整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2020年以来社团发放兼职领导干部工作补贴相关情况,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133)加强业务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明确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保津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一步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整改情况:开展全区财政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负面清单、财会监督、内控管理、具体财务业务实操等,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遏制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发生,完善规范津贴补贴管理长效机制。下发《2023年教育系统新录用人员办理工作须知》,要求各学校按规定做好新录用教师人员信息录入、工龄及工资核定、工资及津补贴系统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134)进一步了解核实,对存在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已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42.针对“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的问题。
(135)督促落实整改。立整立改,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制定单位内控机制,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已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组织大嶝街道学习津补贴有关文件规定,修订《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
(136)开展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检查工作,进行查缺补漏。
整改情况: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2020年以来发放借调工作人员工作补贴相关情况。
(137)加强业务指导。严格执行国家、省明确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保津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一步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整改情况:开展全区财政业务线下培训会,通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负面清单、财会监督、内控管理、具体财务业务实操等,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规范津贴补贴管理长效机制,遏制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发生。
43.针对“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138)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宅基地改革和重点问题化解工作。各镇(街)成立领导小组,实行“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区各级各有关单位随时配合镇(街)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宅基地改革和重点问题化解工作。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督促各镇(街)均成立领导小组。
(139)完善审批流程,审批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宅基地审批流程和建房许可有关工作的梳理指导,制定《翔安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指引》,规范各环节时间,加速推动网上审批工作、多部门联动运行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在原有审批时限基础上压缩45天。
整改情况:印发《翔安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指导(试行)》,逐步推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平台建设,平台系统已初步建成,9个镇(街)全部进入试点运行的初步阶段。优化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在原有审批时限基础上压缩至45天。
(140)加强培训宣传,在年底前组织开展不少于2期的全区业务培训,针对疑难问题定期到镇(街)进行指导。
整改情况:组织全区网上审批平台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功能模块介绍、具体操作流程、常见问题处理方式等。针对疑难问题,已到镇(街)进行指导7次,如现场指导宅基地积压件审批,提出完成填表盖章、开展外业现场踏勘、“一表两证”核发等工作的时限要求,并对西坂社区140余宗申请积压件再逐宗进行审核分类。
(141)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督查通报、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措施乏力,落实不力导致工作滞后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整改情况:完善督查机制,截至11月上旬,已发出4份书面通知,下发审批倒计时工作安排表、分类处置统计表加以督促落实。完善信息对接联络机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推动西坂147件积压件审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其中,已审批通过38件,其余109件已完成细化分类和评审,均不满足审批要求并进行退件处理。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44.针对“区政协、区法院党组未按要求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的问题。
(142)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指导区政协、区法院党组进一步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
整改情况:区政协党组、区法院党组已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巡视反馈工作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
(143)督促各党(工)委(党组)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着力补齐制度短板、机制缺项,并抓实制度执行,确保制度机制有效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下发《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的通知》,督促各党(工)委(党组)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区法学会党组、城管局党组、财政国资党工委、内厝镇党委已修订完善党委(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和机制缺项。
(144)将制度机制执行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监管。
整改情况: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细化表》,将制度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内容,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监管。
45.针对“新析置街道均未制定党工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不明确,大小事项均上会研究,财经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145)推动各街道党工委深入查找制度机制短板弱项。
整改情况:召开研究梳理镇(街)制度机制专题会议,下发《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的通知》及制度机制建议清单,要求各镇(街)全面梳理党委(党工委)现行规章制度,进一步查漏补缺。
(146)督促各街道建立健全党工委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财经制度等。
整改情况:新析置街道党工委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内法规,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工委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财经制度等规章制度。
(147)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机制运行,将制度机制执行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监管。
整改情况:依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细化表》,将制度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内容,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监管。
46.针对“攻坚克难的劲头还不足,如,推动解决翔安新城CBD商办类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还要加大”的问题。
(148)完善组织架构。成立南部新城商办类房地产综合处置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从环境提升、招商引资、规划调整、信访维稳等多角度入手,进一步推动翔安新城CBD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整改情况:印发《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翔安区南部新城综合处置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南部新城综合处置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其中环境提升组由翔安新城分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规划组由资规局翔安分局牵头,招商组由区商务局牵头,维稳组由区建设与交通局牵头。
(149)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导向引领工作方向,对翔安新城CBD商办类地产项目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分析。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矛盾及信访突出问题协调会等,确定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和难点。
整改情况:定期召开CBD片区盘活工作专题会,梳理商办类地产项目存在问题,研究商办类地产项目盘活工作建议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相关事宜,协调明确相关事项,推动商办类地产项目处置进程。对存在信访突出问题的项目,及时召开业主协调会,解答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
(150)加快闲置地块建设。发函督促闲置地块建设单位尽快动工建设,针对1个未开工项目,正在研究土地回收处置方案,待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开展闲置土地回收工作。针对6个未办理竣备项目,督促企业尽快办理复工建设,紧跟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及进展跟踪,促进项目尽早达到动工开发标准,破产项目积极配合法院完成司法处置。
整改情况:加快闲置地块建设,针对1个未开工项目,回收闲置地块方案已报市政府研究;针对6个未竣备项目,2个项目已正式复工,2个项目已完成司法处置,2个项目拟进行地块调整或破产清算。
(151)对正在建设中的商办类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并形成联防联控的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商办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整改情况:加大翔安新城片区商办类监管力度,出台《关于加强翔安区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理贯彻意见》,规范全区商办类建设项目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152)提升片区环境配套、优化营商环境。梳理CBD片区道路的立项情况及建设进度,统筹配置绿化带、充电桩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对道路进行提升改造。鼓励开发商招商,吸引企业入驻,统筹利用资源盘活片区,激发片区人气活力。
整改情况:提升片区环境配套,完善翔安新城CBD街道整治工程方案(包含道路、市政、景观绿化、非机动停车区等公建配套),形成工作报告。同时加大翔安新城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对接企业实地考察翔安新城片区,激发片区人气活力。
47.针对“攻坚克难的劲头还不足,又如,‘断头路’仍有34条未打通,影响群众出行”的问题。
(153)强化科学规划,分批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摸实摸细34条断头路情况,结合片区开发建设、民生需求和资金保障等要素,按照远期、中期、近期分批组织实施,2024年6月前开工建设4条。
整改情况:加强统筹决策,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打通断头路工作专班,对34条断头路进行梳理排查,分批组织实施,截至11月下旬,已推动文勤路、横一路开工建设、东莲一路和东莲三路办理农转用手续。
(154)强化资金统筹,争取上级支持。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我区策划的8个急难愁盼的断头路项目纳入2024—2026年度全市打通断头路行动计划,获取市财政资金补助。
整改情况:强化资金统筹,已将我区8条断头路项目实施意见上报市级部门,争取纳入2024—2026年度全市打通断头路行动计划。
(155)强化项目管控,保障工程顺利完工。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从源头上把控断头路风险;严格审核把控道路工程甩项,无重大变故、无重大会议研究决策不得甩项,避免产生新的断头路。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避免产生断头路指导意见的通知》,强化项目调度和协调,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工作及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48.针对“全区40岁及以下正处级、35岁及以下副处级、30岁及以下正科级干部数量少”的问题。
(156)加强年轻干部储备,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通过公务员招考招录公务员,主动接收选调生、引进生,持续补充年轻干部队伍力量。
整改情况: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截至10月上旬,已招考补充新录用公务员32名,接收博士选调生3名、硕士选调生1名,持续加强我区年轻干部队伍力量。
(157)定期分析研判干部队伍情况,区委每年对处级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区委组织部每年对科级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一次专题研究。
整改情况:围绕干部队伍结构、职务职级等方面,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形成全区处级干部队伍综合分析报告、科级干部队伍综合分析报告。
(158)结合翔安区年轻干部培养工程,注重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的“全链条梯次化培养”,制定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加快处科级年轻干部的成长历练,持续选派年轻干部到重大项目、乡村振兴、征地拆迁等一线锻炼;加快处科级年轻干部的培养,对于岗位历练扎实且符合任职年限要求的,及时提拔使用。
整改情况:截至10月上旬,已选派13名年轻干部到征地拆迁、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一线锻炼。加快处科级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截至10月上旬,提拔晋升处级年轻干部13名,占比31.71%;科级年轻干部17名,占比36.17%。截至10月上旬,全区35岁以下副处级干部5名、30岁以下正科级干部8名。结合翔安区年轻干部培养工程,拟定《翔安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计划》,加强年轻干部的成长历练。
49.针对“1人违规兼任法人,1人同时兼任两个社团职务”的问题。
(159)严格落实干部兼职有关要求,针对2名违规兼职的干部进行调查核实,均未在社团取酬,同时根据核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向社团主管部门及干部本人制发整改通知,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已向社团主管部门及干部本人所在单位制发整改通知,一名违规兼任社团法人的干部已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并完成变更。另一名干部违规同时兼任两个社团职务,已辞去未按程序报批的一个兼任职务。
(160)制发规范干部兼职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干部兼职的规范管理,督促各单位及社团主管部门严格遵守干部兼职的审批要求;在全区开展规范干部兼职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摸排发现存在违规兼职的干部,举一反三,并立即督促整改。
整改情况:制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明确社团兼职规范和要求等内容,根据各单位反馈情况从严规范干部兼职行为。
(161)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根据核实情况,已对1名未报批违规兼职的干部予以诫勉处理。
50.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162)强化压力传导,深化完善对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量化考评,将村(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与村(社区)星级评定、“两委”个人绩效发放直接挂钩,全面激发各镇(街)、村(社区)抓基层党建的内生动力。
整改情况:下发《工作提醒》,明确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后进的村(社区)党组织,从镇(街)党委(党工委)研究确定之日起,直至问题整改完毕,所在村(社区)当年度星级管理考核不能评为“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当季度、当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以上(含合格),激励村(社区)党组织认真落实基层党建相关工作,避免因三年未发展党员而再次被定为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
(163)召开基层党务工作交流会,通报上半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落实情况,收集并现场对关于发展党员等问题答疑。
整改情况:召开党务工作座谈会,通报上半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落实情况,现场解答关于发展党员等方面问题,并将后续需开展的区集中发展对象培训班计划提前,截至10月上旬,全区完成发展党员83人,完成率63.85%。
(164)拟制并下发《关于加强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统筹的通知》,建立全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台账,定期更新数据,及时掌握各村(社区)发展党员情况,督促基层党组织抓好发展党员经常性自查和储备工作,杜绝三年未发展党员现象发生。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加强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统筹的通知》,督促基层党组织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台账,时时掌握底数,做好日常发展党员储备工作。收集汇总全区《村(社区)发展党员情况动态统计表》,督促储备数量较少的村(社区)所在镇(街)党委(党工委),及时跟进并抓好指导工作。
(165)对全区各党委(党工委)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发展党员业务骨干组织党建实务培训,邀请市委组织部业务骨干就发展党员工作作专题授课,提高业务水平。
整改情况:组织举办翔安区2023年党建工作实务培训班,完成对全区各党委(党工委)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发展党员业务骨干进行党建实务培训的全覆盖,围绕基层党建实务,邀请市委组织部业务骨干亲自授课,统一全区思想和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区业务骨干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51.针对“农村基层党建存在不足”的问题。
(166)严格按照《翔安区城乡社区星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社区星级管理考评体系和细化指标、城乡社区工作者考核参考指标,增加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等频次,加强对村(社区)和社区工作者的管理。
(167)加强对村干部教育引导,将党规党纪、廉洁教育纳入村“两委”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等,强化纪法意识。
整改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党规党纪、廉洁教育纳入村“两委”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出22本必读书目,遴选5大类73堂精品课。截至10月上旬,已组织14期村“两委”干部开展“作风微课堂”学习。
(168)细化村(社区)干部小微权力清单,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持续深化村(社区)务监督,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整改情况:梳理制定小微权力监督清单,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依托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公开3500余条村务信息。融合推进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近邻监督”、村(社区)务监督“月月听”等工作,已推动村(社区)干部及时收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69个。
(169)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实施、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村集体“三资”管理、党组织建设、小微权力运行等方面开展村级巡察,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整改情况:根据对村巡察全覆盖工作要求,本届区委已按照“镇村一体常规巡,重点领域专项巡,突出问题机动巡”的组织方式,稳步推进对村巡察。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实施、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村集体“三资”管理、党组织建设、小微权力运行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现已完成对新圩镇所辖18个村(社区)巡察。
52.针对“执行‘四议两公开’不够到位”的问题。
(170)深化农村基层组织“1152”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程序及相关要求。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农村“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的通知》,指导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熟悉“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操作流程。下发《工作提醒》,把村落实“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情况纳入城乡社区星级管理考核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季度考核、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与绩效挂钩,倒逼责任落实。
(171)指导镇党委定期开展“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区相关职能部门随机抽查,并将其纳入村(社区)巡察重点之一。
整改情况:指导镇党委定期开展“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农村“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的通知》,内厝镇、新圩镇深入9个村开展专项检查,累计发现相关问题共1个,已当场整改。明确将“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纳入巡察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督。
(172)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梳理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制定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
整改情况:制作54项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有效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梳理村(社区)务信息公示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为村(社区)务公开工作提供指引。开展对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村(社区)务公开、事前公示的巡查,发现并推动解决涉及村(社区)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及平台操作等方面问题62个,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务公开工作。
53.针对“小区党支部覆盖率偏低”的问题。
(173)进一步摸排小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掌握小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底数,高质量做好小区党员发展工作,壮大小区党员队伍。
整改情况:摸排小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对96个小区建立《翔安区小区组织情况台账表》,并结合实际制定小区党组织建设整改措施。
(174)对不符合建立建制式党支部的小区建立兼合式党支部,实现党组织的有效覆盖。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区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提醒》,指导镇(街)推动正式党员3人及以上(不含在职党员、流动党员),条件成熟的小区单独组建党支部,因组织设置(社区党组织为党支部)无法建立党支部的组建兼合式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不含在职党员、流动党员),条件相对成熟的,按照地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联合周边小区组建联合党支部;根据小区党员人数(含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入住率等,结合实际,单独或联合组建兼合式党支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
(175)大力推动小区“两个覆盖”,除不具备建立支部条件的小区外,力争到2023年9月小区党支部覆盖率达到90%以上,在抓好组织覆盖的同时抓好工作覆盖。
整改情况:截至10月上旬,全区8个镇(街)(内厝镇无小区)共有21个小区建立21个建制式党支部,39个小区单独建立39个兼合式党支部,36个小区联合建立14个兼合式党支部,实现96个小区党组织100%全覆盖。
54.针对“2020年以来,全区未处置的闲置土地共7宗”的问题。
(176)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两宗闲置满两年的项目用地启动收回程序,报市政府研究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督促新项目生成。
整改情况:已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完成利胜三期横一路(舫山北路—马新路段)项目及翔安南部滨海地块三合一环卫清洁楼项目两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同意收回国有用地使用权。
(177)对另一宗闲置满两年的项目用地研究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处置。
整改情况:已推动出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翔安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处置意见的函》至金融昌公司,要求尽快确定处置方案,推进项目处置。
(178)促动工,针对三宗已完成司法处置及开工前期准备工作的地块做好服务保障,并跟踪进展,促进项目尽早达到动工开发标准,完成闲置处置。
整改情况:2011XP09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马巷公路管理站项目已进场恢复施工,翔安区新圩镇东寮村兴宏达地块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79)协调司法处置。对一宗仍处于司法查封的地块积极协调法院司法处置,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整改情况:已发函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商请加快司法处置。
(180)加强已批项目的批后监管和动态巡查工作,严格遏制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新增。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积极为企业建设排忧解难,全面提升我区土地使用效益。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闲置土地项目处置完成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加强已批项目的批后监管和动态巡查工作。结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月通报、年度汇总通报等监管机制,形成批后监管和动态巡查力度常态化,严格遏制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新增。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的供而未用及闲置土地处置情况通报,我区6月份、7月份、8月份供而未用处置率均排名全市第一。
55.针对“部分镇(街)、村(社区)干部消极应对征地补偿款发放工作”的问题。
(181)系统梳理,责任到人。对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征收项目进行逐个梳理,收集问题线索,列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整改情况:组织各镇(街)对未发放征地款进行梳理,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整改联动机制,明确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出四种类型及金额:“上报新下达资金的征地款”0.97亿元、“村集体提留或村集体所有的资金”2.89亿元、“提前下达补偿款(即预收储预发放)及项目调整或暂缓”0.19亿元、“历史纠纷久远、土地争议较多、制定分配方案情况复杂、其他原因等”6.59亿元。
(182)分类处置。按照土地提前补偿(即预收储)及暂缓项目的资金和补偿款分配方案未通过导致未及时分配两个类别,依法依规制定征收补偿款分配方案,督促落实补偿款分配事项。
整改情况:针对四种资金未发放类型,继续推进整改工作,截至11月上旬,已发放资金7.23亿元,其中,“上报前面新下达资金的征地款”0.97亿元已完成整改0.83亿元、“村集体提留或村集体所有的资金”2.87亿元已完成整改2.7亿元、“提前下达补偿款(预收储预发放)或项目调整或暂缓”0.21亿元已完成整改0.11亿元、“历史纠纷久远、土地争议较多、制定分配方案情况复杂、其他原因等”6.59亿元已完成整改3.59亿元。
(183)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征收补偿款的监督与检查长效机制和“1152”工作机制,落实村(社区)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完善制度规定,实现全流程全项目覆盖。
整改情况:形成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镇街征地补偿资金发放情况,督促各镇(街)比学赶超,每月分析调度全区总体情况,研究重点难点问题。规范村(社区)务公开机制,在征地补偿管理发放过程中落实“1152”工作机制,发放过程中及时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小微权力平台等方式公开,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对每项征地补偿资金发放实现全项目全流程公开监督。
(184)进一步核实发放情况,对一些应发未发、久拖不决等发放中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况追责问责。
整改情况:建立“三表、三清单”,对镇(街)上报的关于征地补偿款未发放的有关资料、数据进行分析,已对在征地补偿款发放中不担当不作为的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56.针对“2021年省委巡视厦门反馈的涉及翔安‘大家族鞋业厂区非法占地违建’的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85)对4宗在办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定期分析案情,研究处置措施,完善证据资料。
整改情况:1宗二审已判决,厦门中院9月18日送达判决书,撤销本案一审判决和翔安区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我区会同市执法局、顾问律师进一步分析案情,研究处置措施,10月20日已向省高院申请再审。3宗已送达《责令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其中1宗当事人已于8月16日向同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0月8日开庭审理,目前等待判决。另2宗当事人逾期未起诉,翔安区城管局于9月21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11月7日完成送达,原定11月18日后进入行政强制执行程序。11月15日,翔安区城管局收到同安法院传票,该2宗案件拟定12月7日开庭审理。
(186)对2宗法院二审判决案件,加强两办督查力量,推动效能督查及各类执法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整改情况:已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并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187)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依法推进违法建(构)筑物的查处整改。
整改情况:印发《翔安区新增“两违”管控处置机制》,进一步夯实监管、巡查和查处责任,遏制新增“两违”。同时,对涉“两违”案件,及时立案处理,全面开展调查取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推进“两违”建(构)筑物整改到位。截至10月上旬,已累计立案13件。
57.针对“上轮巡视反馈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设边拆边建’问题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188)进行问题核查,分类造册。组织对1252宗疑似“两违”逐宗进行实地核查,摸清现状、梳理分类造册。
整改情况:通过实地走访、逐宗调查,已完成情况核实,并分类造册,区分为无手续非住宅类、无手续住宅类以及有批建手续超占超建类3大类。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和违建实际进一步细化“是否2018年前主体建设完工”“是否2018年前开工建设”等7种情况。
(189)分类处置,消化存量。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制定“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办法的通知》(闽治违〔2014〕4号)以及历年来省、市关于“两违”综合治理法规政策等文件精神,依据“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宽严相济、逐步解决”的处置原则,结合前期分类情况,对1252宗疑似“两违”进行分类处置,逐步消化存量。
整改情况:按照法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依纪处置,截至11月上旬,符合政策的421宗报市治违办核销;拆除整改23宗,总建筑面积7777.7㎡;164宗占地120㎡以下的有手续住宅依据《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暂不处置;剩余632宗占地120㎡以上的有手续住宅和12宗无手续建筑,分类处置。
(190)形成长效,遏制增量。加大整改成果运用力度,健全“两违”管控机制,严格落实建房“四到场”“巡执分离”等制度,从源头防控新增违建,遏制增量,防止各类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情况:印发《翔安区新增“两违”管控处置机制》,进一步夯实监管、巡查和查处责任。结合市“两违”月考评和区“两违”月督查,对各镇(街)农村住宅批后监管、网格化巡查情况进行督查考评,督促各镇(街)严格落实建房“四到场”“巡执分离”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控新增“两违”。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翔安区委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常抓严抓实整改,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努力为全省、全市发展大局多做贡献。
(一)坚持政治引领,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持续整改的职责使命。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结合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对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情况监督考核。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巩固深化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成果,加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做好基层减负工作。
(三)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净化选人用人风气,大力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着力打造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
(四)坚持常态长效,坚定不移推动整改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边改边犯、反弹回潮;对集中整改阶段出台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压实责任链条、加强难点攻关、强化督促调度。持续破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四、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翔安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二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已对27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0人,已给予党纪立案9人,其他处理21人。
截至10月12日,翔安区委根据巡视组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69人,其中,处级干部20人、科级及以下干部49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其他处理65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对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党工委委员、副局长孙进兴、翔安区青少年宫职员(原副主任)林基松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翔安区委教育工委委员、翔安区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原书记、校长王永富、翔安区香山街道茂林社区党委委员蔡伯斌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二)组织处理情况
采取免职、调整岗位等方式对3人予以组织处理。
(三)其他情况
对翔安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李圣德、翔安区内厝镇党委原四级调研员洪加兴(已退休)、翔安区城市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彭俊、翔安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万平、翔安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纪俊欣、大帽山生态农业(厦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文基予以诫勉。
同时,对9人予以通报;对3人予以责令检查;对1人予以责令检查、批评教育;对2人予以责令检查、谈话提醒;对49人予以批评教育;对14人予以谈话提醒;对1人予以提醒谈话;对1人予以辞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7888366;通信地址: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电子邮箱:xaqwb@xm.gov.cn。
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委
2024年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01-26/1531418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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