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泸县: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学深悟透《条例》
发布时间:2024-08-27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泸县立石镇渔塘村某社社长在为社员赵某、周某办理低保申请、粮食直补事宜过程中,以‘车费、资料费’等名义分别收受好处费300元、200元的案例,是典型违反群众纪律……”今年4月以来,泸州市泸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黄照荣结合本地近年查处的违反“六大纪律”案例,为县水务局、县税务局、国网泸县供电公司等多个单位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简称《条例》),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深学,架好纪律规矩的“高压线”。
以学习新《条例》为契机,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引导全体党员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是泸县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为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推进”的学习目标,泸县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在全县“抓深学习研讨、抓严警示教育、抓实培训解读”的工作安排。
新修订《条例》宣讲暨廉政党课现场。(夏廷贵 摄)
结合本地案例解读《条例》修订重点,是“抓实培训解读”的一个方式。此外,方案还明确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要通过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集中研讨等方式进行学习;各级党委(党组)采取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分月度列出专题组织开展研讨;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学习《条例》为主题,采取交流研讨、宣讲阐释、案例教学、线上培训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
“作为工作专班联络指导组的一员,除了带头学和督促学,我们还特别注重系统学!”泸县纪委监委干监室主任冯燕平介绍,执纪者只有率先学习好、领会好,才能精准把握好、运用好,泸县纪委监委以新修订的《条例》为引领,系统汇编了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言行、打听干预记录报备、外出报告报备、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等21项制度规定,印制成《泸县纪检监察干部明规明纪手册》,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案头书”,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纪普纪、遵纪守纪、执纪护纪。
同时,泸县纪委监委还把《条例》的宣讲和解读,纳入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必学内容,依托《条例》修订重点解读、《条例》实务应用授课交流、《条例》知识竞赛答题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学深学透。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泸县正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把增强党性、砥砺作风融入日常。(作者:易国英)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yyf/2024/8/21/44c6c422a1324bf2b94fe5a63bd1c7a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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