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吉平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吉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8/t20240826_6640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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