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确保”规范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管理_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赵玉建
近年来,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加强现代化检察队伍建设,在强化在编干警管理的同时,采取“四确保”措施进一步规范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管理,取得较好效果。现已通过招考、转聘等方式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0人,通过与地方政府协商录用劳务派遣类聘用制书记员13名。
思想教育立规矩,确保“靠得住”。将聘用制人员纳入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实现政治学习、廉政警示教育等全覆盖。依托党建带队伍,将聘用制人员纳入党支部管理,以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为载体,加强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教育,由办公室和政治部联合定期开展廉洁作风纪律、办案纪律、保密规定等方面的学习,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员及时做好批评教育和正确引导工作,并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置。多年来,我院未发生聘用制书记员违规违纪问题。注重培养团队意识,要求聘用制书记员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立足办案辅助人员职责定位,加强团结协作。
技能培训提素质,确保“用得上”。强化岗前培训,根据用人岗位特点,由政治部制定培训计划、设置培训内容,由部门负责人或办案骨干、业务能手授课,课程涵盖政治理论、检察业务、法律知识、公文写作、宣传速记等,充分利用实训观摩等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实务技能培训,目前已开展业务培训5期,取得良好培训效果。注重岗位练兵,实行“1+1”导师制培养模式,即由一名员额检察官或业务骨干作为一名聘用制书记员的带班导师,全程对其进行业务技能传授、思想引导和纪律监督,做好传帮带;加强以赛代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比拼活动巩固培训效果,通过实际操作提高业务水平。建立轮岗制度,定期组织聘用制人员到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交流,使其尽快熟悉各部门业务流程以及检察机关内部协作情况,助其快速成长。今年以来,相继有5名聘用制书记员在本院和县级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细化考核明标杆,确保“管得好”。明确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职责定位、工作范围、行为规范,细化岗位分类和内容。实行积分管理,将聘用制书记员纳入考核范围,将工作业绩细化为积分管理,评分细则包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数量、质量及额外工作、出勤、学习、遵规守纪情况等内容。严格考核结果运用,成立考核小组,根据年终总积分划定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对成绩突出、表现较好的予以奖励,对工作态度消极、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进行批评教育,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培训、续订或解除合同的主要依据。
完善机制促长效,确保“留得住”。完善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干警充分认识聘用制人员的职责定位,教育助推聘用制人员在办案团队中发挥作用,使其通过积极作为获得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完善薪酬保障机制,严格按照最高检、河南省检察院制定的工资标准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保证书记员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对聘用制人员工作成绩及时表扬表彰,选树优秀典型,激励聘用制人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干事创业,对其一般性工作失误及苗头性倾向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避免造成更大失误和过错。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聘用制人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家中有困难的人员给予一定帮助,帮其解决后顾之忧。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j/llyj/202311/t20231117_6342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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