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千万工程”先进经验助力乡村振兴_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杜建伟
“千万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引领浙江乡村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变,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2021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紧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认真学习借鉴“千万工程”先进经验,依法能动履职,以法治之力为全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实践持续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促进多方协同,推动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充分借鉴“千万工程”坚持党建引领、各方协同的先进经验,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以法律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向区委专题报告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并获关注推动,为更好以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强化政检联动,以高效协同、职能互补的执法司法良性互动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先后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河长+检察长”、“检源行”党建联盟、食品药品安全失信惩戒等协作机制,联合推动荒地复绿,协助税务部门征收耕地占用税55.27万元;建立“法润绸都”服务民企联系机制强化沟通对接、法治宣传,积极参与全市检察机关“问需于企·法护企航”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农产品生产、农文旅融合等乡村产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涉法涉诉难题,并研究解决对策,以法治之力护航乡村产业兴旺。
推进融合履职,助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充分借鉴“千万工程”坚持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融合推进的先进经验,紧密结合地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区位特征,不断完善打击、修复、治理、预防等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全链条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体系。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类违法犯罪,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犯罪,督促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与上海青浦、浙江嘉善检察机关和属地政府打造示范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合阵地,以增殖放流、补植复绿、认购碳汇、无经济赔偿能力行为人“劳役代偿”等方式实现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深化治理成效,在办理督促保护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中,督促政府部门对55家问题企业开展集中整治,推动绿色转型升级,在部分取缔征迁企业原址上打造乡镇健身生态公园、沿河景观、生态修复基地等场所,助力激活农文旅融合“美丽经济”。
办细为民实事,守护农村居民美好生活。充分借鉴“千万工程”坚持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的先进经验,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水平法治需求。广泛听取群众诉求,创设完善“检察进网格”、“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委员监督联络等工作机制,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弦弓村听百姓言、解百姓难,多方位保障乡村民生民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通过刑事打击、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手段帮助农民工追讨薪资及相关经济补偿3700余万元,积极参与“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依法救助农村地区贫困案件当事人22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6万元;守护农村公共安全,针对农村道路上限高设施阻碍救护车、消防车通行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份,推动整改限高设施17处,助力打通“生命通道”;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充分运用“苏检云窗口”智能接访、矛调中心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为农村居民反映诉求、解决矛盾提供便捷服务;优化乡村法治教育,将法治副校长制度延伸至乡村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建立“吴江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E站”平台提供在线教育课程和异地家庭教育指导,降低农村及流动未成年人犯罪率。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j/llyj/202310/t20231027_6321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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