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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三结合”助推文化保护与传承_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河南省焦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宏东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高质效办案中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肩负重要职责,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河南省焦作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以“三个结合”为抓手,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积极为守护好、传承好、发展好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和精神家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与更新转变检察理念相结合,激发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力量。我们在具体的司法办案中,既要注重提升工作质效,也要体现人文关怀。我们从本乡本土文化中挖掘借鉴,为检察工作增添地域文化特色。如将毛泽东同志赞誉焦作矿工的“特别能战斗”精神以及太行山叠彩洞精神特质融入检察队伍建设,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提振精气神,积极担当作为,努力营造“争创一流”“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浓厚氛围。近三年来,先后有69个案例被最高检、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52个集体7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孟州市检察院借助韩愈故里特色文化,将韩愈仁政爱民、关注民生、体恤民情的思想融入信访工作,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以及司法救助等工作,多措并举解决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和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以河南检察好故事的形式在全省宣讲,并在全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把群众当亲人”主题宣讲活动中获奖。沁阳市检察院借助当地历史名人朱载堉刻苦钻研发现“十二平均律”的事迹,将朱载堉在学术上求极致的精神运用到司法办案中,推动精准监督、精准服务,开启多元化护航企业发展模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成功化解一起行政部门与民营企业的矛盾。

  与主动聚焦检察办案相结合,凝聚保护传统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法治力量。焦作有着丰富的文物资源,我们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守护民族文化根脉。2019年以来,焦作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件,制发检察建议27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率100%,督促文物本体保护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40余处,有效提升了文物和文化遗产协同管理保护水平。博爱县检察院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位于青天河景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石佛滩摩崖造像,基本处于无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人为涂鸦甚至胡乱张贴标语的状态,因岩石无任何防护设施,有可能随时坠落伤人。该院督促文物保护部门和文物所在地政府加强协作,拆除违章建筑、清除乱写乱画、清理周边环境卫生,同时制定摩崖石刻安防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积极推进实质性保护。此外,焦作市检察院还指定专门联络员与文物保护部门加强联系,共同研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招募文物工作者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在办案中共同研判文物受损情况,参与研究制定文物修复方案,力求最优修复效果。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焦作市检察院将“黄河文化保护与传承”作为工作重点,以“府检联动”形式申报项目予以推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与丰富创新检察文化品牌相结合,迸发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力量。焦作市检察院将优秀传统文化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围绕名人名言、传统家训、党建红色文化等制作牌匾,在院内安放,形成“一廊一主题”的鲜明特色,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文化素养。高标准推进“清廉焦检”创建工作,积极打造廉政长廊,开展“传承好家风、建设好家庭”和支部廉政知识学习交流等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营造崇尚清廉文化氛围,以清廉观念浸润检察文化,以清廉家风筑牢家庭防线。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凝聚精神、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文化品牌选树展示活动,倾力打造具有焦作地域特色的“优秀检察文化品牌”。今年,修武县检察院的“红色宁城·云台先锋”文化品牌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文化品牌。持续推动传统节日文化与检察文化相结合,利用中国传统重大节日,组织走访慰问活动,让“我们的节日”文化品牌在新时代绽放璀璨检察文化光芒。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j/llyj/202308/t20230825_6261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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