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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_机关党建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王丽坤)2月23日,第一期青海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圆满结束。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出席并在开班式上用七个“进一步深刻理解领会”对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了强调。培训班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采取领导授课、专家辅导、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的形式,达到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的目的。据悉,青海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共分两期,第二期将于2月27日开班。培训班将对省检察院、各市州检察院班子成员,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三江源地区检察院)、西平地区检察院全体人员共296人进行培训。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j/jypx/202302/t20230225_6052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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