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建设 > 正文

【青说蓝说】青蓝同心 携手同行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为帮助基层检察人员尽快成长成才,在全省检察机关营造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生动局面,山东省检察院启动了基层检察人才培养“青蓝计划”,由省市院业务专家骨干与基层青年检察人员“青蓝结对”,带教学习,通过互学互促,提升政治、业务素能,为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7月7日起,鲁检君推出“青说蓝说”专栏,邀请“青蓝”双方畅谈心得体会与成才期盼。

  

  柴萌到平邑县检察院与黄宸交流

  

  

  柴萌与黄宸共同参加交流座谈会

  

  “蓝方”柴萌,山东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被聘为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库专家。

  与“青方”——平邑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黄宸结对。

  

  柴萌发表出庭意见

  

  我很荣幸成为基层检察人才培养“青蓝计划”的“蓝方”一员,与年轻干警携手前行、共同成长,这对我来说是一份信任与承诺,更是一份使命与责任。

  根据工作安排,7月6日,我来到平邑县检察院开展带教活动,与“青方”干警黄宸见面。黄宸是未检条线一名优秀的年轻干警,有着丰富的办案和法治宣讲经验,对于我们二人来说,此次对接将开启一场互学互促、共同成长的旅程。对接活动中,我们共同制定了带教培养方案,并就下一步如何完成“5+X”带教任务进行了深入讨论。黄宸作为基层年轻干警,有着充沛的精力、旺盛的工作热情和敢闯敢拼的工作劲头,这些都深深感染着我,也促使我继续努力、不断前行。

  在接下来的带教学习中,我将认真履行好带教职责,注重在业务、思想和作风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指导,帮助“青方”找准定位,明确成长目标,提高业务能力。一方面,以理论研究和实践办案为抓手,倾尽所能将知识储备、工作经验传授给“青方”,在业务素养、课题研究、材料撰写等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另一方面,注重创新培养模式,结合未检相关活动,为“青方”答疑解惑,帮助“青方”提升综合实力,使其迅速成长为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青蓝”计划不仅是检察官职业精神和信念的传承,更是一场双向奔赴、共同前进的约定。“青蓝”双方亦师亦友,我们将携手同心,奋楫前行。

  

  “青方”黄宸,平邑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

  

  黄宸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与中学生交流

  作为“青蓝计划”的首批“青方”学员,我很荣幸能与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柴萌结对,在老师的带教学习中成长提高。

  接到结对通知后,柴萌老师第一时间与我取得联系,就未检的重点工作和我的个人成长期望进行了沟通,对接下来一年时间的带教重点进行了规划。七月初,我从“清华大学优秀检察官法学硕士研究生班”完成学习回到单位,柴萌老师专程从省检察院到我所在的平邑县检察院,与我面对面讨论制定培养方案。

  在接下来的带教学习中,我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学办案,踏实办好每一起未检案件。不仅学知识,更要学方法、学理念,从更高站位出发,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二是学做事,用心做好每一次实践调研。柴萌老师目前在省检察院未检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工作,而这恰恰是我的短板。我将从活动出发、从调研出发、从课题出发,跟随老师的步伐,圆满完成任务,珍惜每一次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在大兴调查研究的背景下实现大成长。三是学做人,认真走好每一步成长路。五年前,我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成员,与担任巡讲团领队的柴萌老师结缘。柴萌老师于我而言既是“领路人”又是“大姐姐”,她的身上既有“检察铁娘子”的冲劲和担当,又有资深未检人的温柔和善意。从她身上我学到了,工作要多付出、少计较,要踏实肯干、兢兢业业。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接下来的一年里,我要学的很多,要做的也很多,相信在老师的指导下,我能从每一个小案入手,从每一件小事出发,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我相信这将是充实忙碌的一年,也一定会是长足进步的一年!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jcdw/202308/t20230811_439381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