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兆亮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山东省日照市原一级巡视员刘兆亮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兆亮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qwfb/202404/t20240416_4719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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