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民声民意 > 正文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淑启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12月12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淑启受贿一案。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宋淑启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下半年至2022年中秋节前,被告人宋淑启利用担任枣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枣庄市市中区委书记,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5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宋淑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宋淑启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社会各界群众1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qwfb/202312/t20231214_45869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