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机关“冬季行动”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一、着力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为全省在项目推进、“三大突破”、开放带动等方面提供良好法律服务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有案必办,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国企国资改革以及能源、交通、国土、投资、脱贫攻坚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非法集资、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突出查办行贿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坚决铲除“围猎”官员、政商勾结、利益输送的土壤,努力营造廉洁发展的氛围。
二、着力查办农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为全省在推进脱贫攻坚、三农工作、民生保障等方面提供良好法律服务
把工作力量汇集到基层反腐败斗争最前沿,加大查办农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专项治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办支农惠农财政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利用职务之便坑农、害农的职务犯罪,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等领域职务犯罪,特别是要严厉打击“小官大贪”,坚决遏制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
三、着力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为全省在国企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生态治理等方面提供良好法律服务
把查办渎职犯罪作为检察机关促进“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改进侦查理念、侦查模式和侦查方式,主动发现和深挖线索,不断扩大办案成果,强化办案成效。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渎职犯罪案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服务项目审批、贷款发放、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行政监管等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由于严重不负责任盲目决策或者推诿刁难造成投资项目流失、重大经济损失、企业破产倒闭的渎职犯罪案件。完善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工作机制,坚决查办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背后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促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四、着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全省在推进“六权治本”等方面提供良好法律服务
综合运用预防宣传、预防咨询、预防调查、预防检察建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措施,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健全侦防一体化机制,紧密结合办案,在交通、国土、经信、农机等发生系统性腐败的领域,开展案件剖析、法制讲座等警示教育活动,切实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查找相关行业、部门的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点,提出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建议,增强预防工作的实效性。
五、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全省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提供良好法律服务
以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严厉打击严重危害民生、危害安全生产、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危害金融安全和财政税收安全的犯罪活动;重点打击破坏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野蛮拆迁、暴力抗法、违章抢建的犯罪活动;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及其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暴力案件、极端事件的经济犯罪,建立对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着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为全省在项目推进、国企改革、民生保障等方面提供良好法律服务
深入推进修改后民诉法的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化督促起诉专项活动,加强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消费者权益等领域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进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建立维权“绿色通道”,依法妥善办理劳动争议、补贴救助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加大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的投资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公司破产清算等各类案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入手,选择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探索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积极稳妥地开展民事执行监督试点工作,促进公正判决落到实处。
七、强化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为全省“冬季行动”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注重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建议更换办案人等监督手段和方式的综合运用,增强监督实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逐步将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由命案向其他重大复杂刑事案件扩展,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坚守冤错案件底线;要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配合,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强化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监督;依法开展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八、强化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着力营造“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
按照“六权治本”要求,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对办案全过程实行节点监控、对法律文书和涉案文书统一管理、对律师统一接待,增强严格规范司法的刚性约束。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全面实施“阳光检察”工程,继续完善检务大厅建设,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进司法规范化。
九、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把“两个责任”的落实牢牢地抓在手上,坚持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弛而不息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积极跟进解决新问题,推动“三严三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检察人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拧紧纪律“发条”。围绕解决基层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qwfb/201601/t20160108_17418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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