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张越轶立案侦查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根据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山西省纪委将山西省委党史办副主任张越轶 (副厅级)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长治市人民检察院管辖。2015年7月16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张越轶以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qwfb/201507/t20150727_164743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山西省检察院依法对张越轶决定逮捕
- 下一篇: 山西省检察院依法对刘广龙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