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检察院案件管理窗口疫情期间服务不断档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面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双城区检察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案件管理部门采取人员轮岗方式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的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网上预约、电话预约保障异地阅卷工作,有效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律师权利。
案件管理部门是案件受理、移送和流转以及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作为案件进入检察机关的第一道关口, 双城区检察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做好案件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正在隔离,或者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参与诉讼的,积极配合业务部门依法延长办案期限或者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并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积极引导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
有效保障窗口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对办案期限临近届满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各类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予以受理,并及时移送相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移送、流转,全部采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网邮箱等传输电子卷宗。与其他办案机关之间移送案件材料的,积极协调相关办案单位,通过刻录光盘或者机要专线邮寄送达方式移送。
有效保障窗口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在案管大厅受理窗口配备足量医用口罩、消毒液、一次性手套等防控用具,实地移送案卷的,需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具、接受防疫检测,通过查扫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正常后移送案卷。
案管大厅受理窗口严格执行扫码进入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案件管理部门除对移送案件的程序性信息进行审查外,还肩负起了对案卷流转安全性的把关,确保了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群众标准不下降,自身防疫措施不忽视,检察为民思想不松懈。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023/99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