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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海东市乐都区: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64件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4月15日,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召开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检察日报驻青海记者站、青海日报、海东电视台等媒体,海东市检察院、乐都区政府等相关领导,乐都区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行政监管单位负责人,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发布会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乐都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至今,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64件73人,依法提起公诉59件65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案件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案件49件,办结26件,制发检察建议18份,磋商8件,督促相关职能单位整改问题18条,督促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237万元、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118万元,督促清理砂石3000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4处共445亩。

  发布会上,乐都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对那某某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海东市乐都区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徐某鑫交通肇事案、石某福等5人非法采矿案等四起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作了介绍。此次发布的四起典型案例是乐都区检察院近年办理的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涵盖了乐都区安全生产领域多发常见的案件类型。检察机关作为第三方力量,有效促进各相关主体严格遵守生产规范规程,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实现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的良好效果。

  在今后工作中,乐都区检察院将坚决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司法办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始终坚持预防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把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其他检察工作同谋划、同落实、同问效,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保障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做出检察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xwfbhzl/5216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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