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海南州检察院通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情况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部署,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南建设,4月15日,海南州检察院联合海南州应急管理局召开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
会上,通报了海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发布了安全生产隐患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州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介绍了开展全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相关情况。
通报指出,“八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司法办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保障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从全国检察机关近年来受理审查起诉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分析研判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向应急管理部提出的工作建议。制发“八号检察建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体现,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要求,是助力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的有力举措,是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下一步,海南检察机关将立足工作职能,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监管推动不替代、监督到位不越位”,聚焦安全生产监管问题,督促完善监管流程,压实监督责任,将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追责相结合,有效化解风险矛盾,共同发力促安全生产,推动全州安全生产治理工作。
一是以“高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将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其他检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落实、一体问效。
二是以“强履职”加大监督力度。延伸检察触角,全方位充分履职,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案件的办案力度,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事故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定罪量刑失当等问题。
三是以“多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强化与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开展联合研判、共同研究落实举措,促进形成监管合力,以“我管”促“多管”,探索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优势互补,促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动实现共管共治,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四是以“新模式”强化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单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结合检察开放日、送法进基层、法治讲座、以案释法、庭审观摩、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治教育,主动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营造全民懂安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致力建设安全生产社会共同体。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xwfbhzl/5216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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