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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守心 为你而来 之《九部的检察官和检察团队》(二)海东篇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海东市检察院“东检·护蕾”未检工作室

  为凝聚各方力量,全面守护海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海东市检察院于2022年初创建成立“东检·护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配备2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荣获全省“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探索创建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案七查”办案机制和“六必须工作法”办案模式,通过系统审查个案,深入挖掘案件背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一体推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救助保护、综合治理等工作,实现“四大检察”融合发力,促进“六大保护”全面落实。联合团委依托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组建专业团队,共吸纳包括检察官、团干部、团员青年、专业心理老师在内的志愿者215名。与纪委、教育、公安、卫健等12个部门联合会签《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强制报告制度义务主体、履责保障、责任追究等内容,明确接报流程及处置措施。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多途径接受强制报告线索,全面建立强制报告“绿色通道”。办理的督促教育主管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青海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和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平安区检察院“蒲公英”未检办案团队

  平安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配备2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她们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蒲公英”。蒲公英的花朵呈现金黄色,给人一种快乐青春的感觉,它的种子会随着风飘向每个角落,就像平安检察未检团队一样,把法治的种子撒播在未成年人的心田。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制度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加强犯罪预防”“净化校园环境、远离校园欺凌”“强制报告宣传”等主题法治宣讲活动,受众人数达1万余人。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着力提升普法效果,通过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个案分析等形式,“线上+线下”同发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办案发现履职线索,向市监局、文体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环境。精准帮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心理疏导、社会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助力1名未成年被害人重返校园。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从个案实际出发,针对不同案件发案原因及背景,有针对性的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累计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6万余元。

  

  

  乐都区检察院“乐检童行”未检工作室

  “乐检童行”未检工作室配备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名,实现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设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推动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1名检察官荣获“青海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和青海省检察机关第一届“办案能手”提名奖。办理的案件被最高检和全国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检察+”模式,让法律有力度、有温度。“检察+学校”,开学季进校园和集中主题进校园双管齐下,既发挥了法治副校长的职能,又实现了送法进乡镇中心学校全覆盖,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走进青海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宣讲民法典、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检察+社会”,联合区公安局、区烟草局、区市监局对校园周边涉未成年人产品、校园周边100米涉烟领域联合督导执法,重点针对近期火爆的“烟卡”进行检查;联合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对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力度;“检察+家庭”,邀请心理咨询师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联合家长针对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分级教育方案,并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检察+网络”,以综合履职为抓手,讲述运用网络技术手段解决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小黄车现象的检察故事;“检察+政府”,与团区委会签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强化全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构建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循化县检察院“北斗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循化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新蓝图,秉承“让法律为青春引航”的理念,打造“北斗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配备专职未检检察官1名,司法辅助人员2名。先后荣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县妇女儿童维权先进集体等荣誉。

  以部门联动凝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与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构建“一方受理、多方联动、多方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社会服务体系。会同县委宣传部、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等六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联合执法专项工作,对中小学校周边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销售情况开展联合安全检查,防止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卷烟及新型电子烟侵害。建立动态法治副校长库,有针对性开展预防犯罪和法治教育,2024年上半年,前往17所学校,为近2万名师生开展法治讲座。办理的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入选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搭建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举报线索平台”,打通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最后一公里”,至今已接到举报线索10余条,其中办理有效线索4条,经初步核实后移送至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已移送审查起诉1件。借力数字检察,建立“循化县酒店行业未成年人保护类案线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12条并立案,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互助县检察院“蓓蕾”未检工作室

  互助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以“蓓蕾”为名,寓意每一位未成年人都像一株含苞待放的花蕾,需要大家共同呵护。工作室logo设计来源于彩虹,下方是心形的检察官形象,象征“司法关爱”,中间是代表生命力的绿色孩童,体现了检察机关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理念。工作室配备1名员额检察官、1名书记员,先后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

  强化双向保护,注重教育挽救功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7名未成年被害人指定法律援助,开展司法救助7件,进行心理疏导15人次。注重感化教育,对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涉未成年人量身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实施多元化帮教考察,2名附条件不起诉人经帮教考入大学。充分利用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治理、堵漏建制。常态化联合公安、文旅、市监等部门开展整治校园周边安全、涉未成年人娱乐场所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校园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畅通检校协作渠道,强化法治教育实效性。引入心理咨询师、女童保护讲师等组建专业普法团队,坚持因校制宜,精准普法,立足学生年龄类别、学校环境氛围和法治需求,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安全、“两卡”安全等普法教育,有效增强在校学生法治素养与自我保护意识。

  

  

  民和县检察院“启明星”未检办案团

  民和县检察院“启明星”未检办案团队由3名年轻女检察官组成,“启明星”是指黎明前天空中最亮的星,是黑暗中的光明,象征着迷茫中的希望。团队自成立至今,承担了本区域内未成年人犯罪批捕、起诉、预防、帮教等职能,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名检察官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拍摄的《让我们共同照亮“隐秘的角落”》宣传片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络优秀奖。

  团队积极探索“未检+帮教”模式,引入心理辅导机制和志愿者帮教机制,形成一人一案的针对性帮教计划,推动建立检察主导、社会服务共同发力的未检工作。办理的1名涉案未成年人经“启明星”未检团队长达四年跟踪帮教后考入大学。牢固树立“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理念,优化救助方式,链接社区、心理咨询机构、司法救助模式,2021年至今,累计为未成年被害人及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1.1万元,联合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20余人次。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对被害人的女儿在生活、学习上持续救助9年,目前仍在救助中。建立“启明星”未检云平台,线上拍摄“启明星”微课堂8期,内容涵盖防校园欺凌、防电信诈骗、强制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心理解压等,分主题实现对辖区不同年龄层的青少年普法全覆盖,提升预防教育实效。

  

  

  化隆县检察院“北极星”未检工作室

  化隆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室以“北极星”为名,寓意“指引导航,检护未来”,以天空高悬的北极星,护航未成年人向光而行。工作室配备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1名检察官荣获青海省第四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

  工作室自建设以来坚持标本兼治,打击犯罪和关爱救助并行,预防与教育同步,不断创新推进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与有效保护并重,全面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帮助3名涉罪未成年人就业,顺利回归社会。切实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关怀,开展心理疏导、心灵抚慰工作,联合县妇联、团县委开展帮扶救济,符合司法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应救助尽救助”,不断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生活和权益保障问题。深化融合履职,让保护既有“深度”又有“广度”。对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涉及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控辍保学等多个领域时,依法与相关单位进行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解决案件背后反映的未成年人保护难点和深层次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syjcywdbjcb/6010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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