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检察机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劳动者权益保障案件,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自治区检察院发布3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起诉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双方对工资结算存在争议以及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支付工资导致的劳动报酬追索纠纷等,检察机关通过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切实解决劳动者的急难愁盼,以高质效履职促进提升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目录
1. 万某会、冀某英等22人与某电气化局、某铁路局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
2. 曲某、阿某等43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3.叶某某等307人与广东省某建筑公司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万某会、冀某英等22人
与某电气化局、某铁路局追索劳动报酬
支持起诉案
【关键词】
追索劳动报酬 建设工程 调查核实 支持起诉 化解矛盾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某铁路局将某铁路职工活动中心项目发包给某电气化局,项某负责具体工作,其雇佣万某会等22人进场施工,并承诺工程验收后结清全部工资。2023年7月,工程验收后施工方某电气化局未按照承诺支付工资,拖欠工资共计64.53万元。万某会等人向施工方多次催要,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无果,且因无证据材料难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工资一直未能得到支付。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受理情况: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万某会等人以弱势群体权益受到侵害,收集证据困难为由,向二连浩特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2024年1月2日,该院依法受理该案。
审查过程:承办检察官依法询问了万某会等人;向某铁路局二连站了解该项目发包、承建、施工、验收等情况,明确本案中某铁路局系发包方,某电气化局系施工方;后与施工方联系,项目负责人项某承认拖欠22名农民工工资的事实,但其陈述是因为某铁路局与施工方因工程验收一事未达成一致,导致工程尾款一直没能结清,无法支付,并非恶意拖欠。在查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之上,检察机关主动联系发包方某铁路局,建议该局依法承担发包方对实际施工人的付款责任,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欠付工资,优先解决欠薪问题。
处理结果: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2024年1月3日,某铁路局与某电气化局针对农民工工资问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铁路局承诺2024年1月底前支付工资。2024年1月24日,万某会等22人收到拖欠工资共计64.53万元。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农民工追索欠薪支持起诉案件时,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查清案件事实和责任主体,积极协调相关责任主体,共同协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本案涉案人数众多,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容易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检察机关积极调查核实,协调发包方先行垫付工资,及时稳妥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曲某、阿某等43人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关键词】
农民工权益保障 检察官联络机制 支持起诉 枫桥经验 检护民生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徐某川雇佣曲某、阿某等43名四川某县农民工至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某园区进行辣椒苗抢种。因在此次招工过程中,农民工所接收的用工信息、具体工作要求与徐某川所发布的招工信息不符,双方发生了纠纷,特别是工资结算、做工时间方面产生的争议较大,双方经多次协商仍难以达成一致,众多农民工聚众讨薪,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来源:2023年5月,依托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检察院与各苏木镇、街道建立的检察联络员制度,农民工曲某、阿某等人主动联系了派驻白泥井镇的联络检察官团队,反映了上述问题并向达拉特旗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联络检察官团队将上述支持起诉线索移送至民事检察部门。
审查过程: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后依法立案。考虑到曲某、阿某等人来自于四川彝族自治州,语言不通,交流不便,导致案件办理存在困难,达拉特旗检察院及时与民委进行沟通对接,委托专业翻译人员帮助曲某、阿某等人进行翻译。经询问当事人及相关证人、走访企业及其所在地镇政府、村委会,查明徐某川欠付曲某、阿某等43人劳动报酬共计38920元。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与负责该镇工作的检察官联络团队密切协作配合,积极与镇政府沟通,形成由镇政府、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组成的联合调解组,对该劳务纠纷进行调解。工作开展过程中,调解组人员紧扣争议焦点,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对徐某川多次进行释法说理,深刻解析相关法律法规及拒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日的耐心说服和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达成一致意见。
处理结果:2023年5月25日,徐某川与曲某、阿某等43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徐某川当场全额支付劳务报酬,并联系大巴车送曲某、阿某等农民工返乡。
工作延伸:以本案办理为契机,达拉特旗检察院与人民法院、人社局等多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意见》,就涉及劳动者权益案件线索移送、个案协商、联合调解等达成共识,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协作配合机制。
【典型意义】
一是以高质效办好“小案件”,倾力守护人民群众“大民生”。群众利益无小事,本案在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属涉案金额不大的“小案”,但检察机关并未因此简化工作、简单办理,而是通过积极能动履职,帮助农民工拿回血汗钱。二是依法保障少数民族诉权,本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借助发挥翻译人员在涉及少数民族群众案件办理中的优势,切实解决了少数民族同胞在沟通交流上的困难,使案件得到顺利解决。三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检察服务基层联络点,建立劳动者权益联合保护协作机制,走出了一条协助基层社会治理、强化矛盾纠纷诉源治理的检察新路径。
叶某某等307人与广东省某建筑公司
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
【关键词】
农民工权益保障 支持起诉 多元化解机制 检察护企 数字检察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10日呼和浩特市某楼盘开工,建设方为广东省某建筑公司。2023年3月起,涉案307名农民工陆续进场施工。2023年9月,因房屋持续销售不景气,开发企业资金回转迟缓,出现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而引发百余名农民工群体信访,并致该建设工地全面停工,该工程涉及保交楼12栋楼共800多套房屋。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线索来源:2023年9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通过建立的农民工欠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发现辖区内某楼盘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涉农民工人数307人。考虑涉及农民工人数众多,矛盾化解困难,回民区检察院于2023年9月决定依职权受理支持起诉案件。
审查过程:检察机关调取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登记系统中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以及其他证据,查实施工企业临时用工人员数量及提供劳务情况,及时固定证据。同时查明该工程为保交楼项目,建设工地全面停工,涉及12栋楼800多套房屋的购房家庭。检察机关联合法院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农民工与施工企业消除对立。主动向回民区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同辖区内各职能单位就欠薪问题进行座谈商讨,最终确定欠薪问题总体解决思路,决定由保交楼项目资金作为支付报酬资金池,达成由街道办事处、检察机关对资金池共同监管的解决问题方案。通过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以及各方协同发力,2023年9月—10月双方陆续达成和解协议,施工企业分4批次提取资金池资金支付拖欠的叶某某等307名农民工全部工资款,金额共计800余万元。收到工资款后,100余农民工返岗复工,施工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涉案工程项目12栋楼800多住户的保交楼项目正常交付。
【典型意义】
一是检察机关强化协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前移,对有和解意愿的双方当事人或有和解可能性的案件联合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共同开展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诉前和解,减少维权成本,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二是推进数字检察深度应用,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本案中回民区检察院建立农民工欠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碰撞,发现案件线索,最终不仅帮助务工人员拿回被拖欠的工资,而且助力建设企业恢复施工,以实际办案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是深化诉源治理,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国家政策,切实保障购房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405/t20240506_644862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