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黑云,自有青天现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等出品的法治题材影片《第二十条》热映,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内蒙古检察微信公众号特开设“检说《第二十条》”专栏,共同品读检察人的观影感悟。
扫除黑云,自有青天现
电影《第二十条》中,最具冲击性的画面就是王永强被铁链拴在自家院子里的树上,四肢挣扎着,试图冲向屋里保护妻子,像一条狗。这个画面让我想起了电影《智取威虎山》中相似的情景,漫天大雪中,两条人形的“狗”被拴在屋外,舔食着盆中的粮食。
多希望,这一幕仅仅是电影艺术化的表达与借鉴。
电影中,王永强、郝秀萍夫妇的折辱都来自于以刘老爷子、刘文经及其堂兄为首的村霸势力,受尽经济上的盘剥、精神上的凌辱与肉体上的痛苦。电影仅以字幕形式交代了村霸们的下场,并未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些村霸总让我联想到“家族式”涉黑组织把持基层政权的一系列案件。村霸们利用经济上的优势地位或者宗族势力,通过贿选、威逼利诱、填制假选票等不正当方式进入基层政权,并进一步把控基层政权,获得相对于普通村(居)民的绝对优势地位,侵吞集体资产、腐蚀基层政权、欺压残害群众,制造了多少有苦说不出的“哑巴”。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国扫黑除恶斗争以雷霆万钧之势拉开帷幕,把持基层政权、欺压基层群众等11类重点黑恶犯罪成为打击重点,打击黑恶势力、深挖“保护伞”、“打财断血”……广东谢培忠、陕西葛七宝、海南黄鸿发等一批兴风作浪的“吸血鬼”“土皇帝”受到严惩,一方百姓终于获得安宁。
2021年,“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为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该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发现有组织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扫黑除恶斗争仍在继续……
豆瓣某网友以“人间苦难多,送我上青天”形容郝秀萍在楼顶的绝望一跃,很艺术很凄美。对于检察机关来说,那却是最深沉的指控。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守护不了人民群众对法治最朴素的情感期待,是最大的失职。
对于苦难,只要它发生了,我们就到得晚了。但是,请相信,在追求正义的道路上,我们在以最大的努力艰难跋涉。
请凝视黑云,看我们如何劈出一道亮光。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wh/202402/t20240226_63134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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