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程华良受审
发布时间:2024-09-03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9月3日上午,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程华良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至2023年,被告人程华良利用担任安徽中烟工业公司(2011年6月改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3760.8975万元,其中2483.139万元未遂。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程华良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程华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程华良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本案将择期宣判。(宿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ajzz/p/120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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