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容错纠错精准度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迫切需要大批拼劲十足、大胆尝试、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的实干家,但改革千头万绪、点多面广,在推进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失误或偏差。因此,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提升容错纠错精准度,切实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着力保障改革创新者的积极性。
把握政策界限,提升容错判断力。做好容错的前提是准确界定什么错能容、什么错不能容,要把界限鲜明地“划出来”,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做到不枉不纵,宽严有度。一方面,要深刻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要义和原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方法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厘清纪法边界。另一方面,要全面掌握当前发展改革的政策方针,科学看待党员干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错误,主动围绕失误错误产生的主观动机、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要素,对干部的失误错误开展调查,区分是“为公”还是“谋私”,是“无心之失”还是“有意为之”,对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大胆予以容错免责。
强化事中监督,提升纠偏管控力。新问题不及时解决,等落满尘埃之后就会变得陈旧而棘手。事中监督是防止党员干部在推动工作中走偏违规的重要抓手,要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防止新问题变旧问题,小问题变大问题。要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近距离监督优势,通过列席会议、谈心谈话、日常提醒、以下看上等措施,及时纠偏扶正。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动考察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政治意识和工作行为,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家常便饭,面对违规错误行为,要对相关行为的性质、影响和补救成效等方面综合研判,科学追责问责,真正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强化事前提醒,提升纠错预见力。党员干部做事的动机和态度决定其工作效益的正负走向,正确的动机事半功倍,错误的动机南辕北辙。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提升纠错预见力,端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动机,用“敢容”的担当和“必纠”的态度为领导干部营造一个想作为、敢作为、能作为的干事创业环境。要针对具体事项梳理明确“不可做”的行为,提前划出底线、亮明红线,校准党员干部政绩观,防止试图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护身符”、搞纪律“松绑”的情况出现,把问题控制在源头、发现在苗头、遏制在念头。
普瑞(石屏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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