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发力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如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构建多元化监管体系、探索大数据监督模型、分级干预罪错未成年人等方面综合施策,全力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多维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新格局,打好预防犯罪“组合拳”。
首先,全方位构建“多元共治”监管体系。多部门联动,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发起者、协调者、督促者”作用,把治理的重点放在依法监督、紧抓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上。针对娱乐场所、电竞酒店等新业态场所开展专项整治,与公安、市场等部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重点场所进行整顿,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滋生蔓延;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对特殊场所开展综合治理,形成监管的高压态势,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职能机关对落实不力的市场主体快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紧盯未成年人高发犯罪、易发群体和多发领域,联合公安、教育、网信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引导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第二,深层次探索“控辍保学”数据模型。以数字赋能为驱动,探索搭建专门监督模型,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质效。通过公安大数据管理中心收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未成年人户籍信息数据,与教育部门掌握的学生学籍登记信息、实际在校学生等数据进行碰撞。同时,综合分析、核查辍学学生情况,对存在失学、辍学隐患的情况,精准锁定辖区内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失学、辍学儿童,筛查出实际辍学未成年人。此外,针对筛选出非正常就学的未成年人线索信息,通过公安机关收集到的涉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各类线索、县域内行政处罚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记录等数据进行初步筛查、调查核实,进行综合研判,明确监督方向,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有效保障失学辍学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形成控辍保学强大合力。
第三,多维度优化“分级干预”精准预防。创新“一站式”网格化机制,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同地方网格管理体系相结合,形成全区全覆盖“未检+网格化”预防模式,促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建设。一是重点排查辖区初中毕业未升学的未成年人,对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问题隐患的未成年人,掌握情况、跟踪管理,防止失管失控。二是针对一般违法行为和对于实施严重不良行为或触刑行为的未成年人实行包联机制,创新“四包一联”举措监管,守住其犯罪“预警线”;对于多次违法和低龄够罪不够罚等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开展专门教育或专门矫治,引导其回归正途。对于已实施犯罪但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由专门学校制定帮教计划,切实预防再犯。三是拓宽学校法治教育路径。持续做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加快观护帮教基地和德育学校建设。
(作者单位: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9/t20240901_6648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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