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嘉峪关市检察院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行动、交流培训等六大机制,推动检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在检察公益诉讼领域的协作配合,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据介绍,双方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审计监督优势,形成“事前充分协商,事中协作配合,事后结果共享”工作机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形成监督合力,并就发现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或挂牌办理重点案件,强化案件查处与监督;针对检察办案和审计监督中发现的一些系统性、普遍性、行业性问题开展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专报,助力社会治理。
《意见》明确,市审计局在审计工作中发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审计监督难度大、监督手段有限、被审计对象不予配合等情形,属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范围的,可商请检察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并移送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商请市审计局根据审计工作情况,提供审计专业支持;邀请审计局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听证员,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专业能力。
双方还将通过共同举办或派员参加对方业务培训、参与授课等方式,互相学习借鉴,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和审计监督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51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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