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爱丨“未”你开启新学期第一课
发布时间:2024-09-0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秋风送爽,在这个充满诗意的季节里,新学期的钟声已经敲响。内蒙古检察机关走进校园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宣讲活动,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把模拟听证开到校园里“未”你开启开学第一课
@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
近日,科尔沁左翼中旗检察院联合旗教体局、旗妇联、团旗委在蒙古族中学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模拟检察听证进校园活动,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以及1800余名师生通过“现场+直播”形式参加活动。
本次模拟听证案例由具有教育意义的未成年人真实案例改编,形成模拟听证剧本。检察人员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检察听证、检察听证的流程与意义,对听证活动进行详细指导,并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及法律知识耐心解答,使同学们认识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及司法办案程序的规范性,感受司法办案的“法理情”,达到沉浸式普法目的。
模拟听证会随着小主持人洪亮而严肃的宣布“听证会正式开始”拉开帷幕。同学们迅速入戏,变身检察官、侦查人员、律师、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角色,模拟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拟作不起诉进行不公开听证。
随后,检察人员结合电信诈骗,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深入浅出讲解了电信诈骗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及方法,结合典型案例,引导同学们远离电信诈骗,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信息,防止成为电诈“工具人”。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活动对检察工作有了深刻了解,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增进了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后果的认识,今后会自觉远离不良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用法律守护青春芳华
@宁城检察
近日,宁城县检察院检察人员为宁城县八里罕中学1200余名高一新生上了一堂以“用法律守护青春芳华”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
检察人员以刑事责任年龄定义分布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所要承担的八种恶性犯罪开始讲解,针对高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结合图文向学生们讲解法是什么、法和未成年人的关系,未成年人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等。对同学们关注的什么是违纪、违法、犯罪,如何区分违纪、违法、犯罪进行释法说明,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强制猥亵罪的历史来源、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的区别和联系以及性侵害的预防、逃脱、事后补救的措施。重点围绕尊法、守法这一主题,从未成年人如何用法律规范行为、远离犯罪,例举交通安全、文明上网、信息安全、杜绝校园暴力等方面的典型案件,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提醒同学们自由不等于为所欲为,莫因耍酷而触犯法律。
为加深同学们的印象,检察人员播放了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关于校园欺凌法治宣传片,通过对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换位,让同学们对欺凌的界定更清晰,深度理解欺凌者、被欺凌者与旁观者的心理,明白欺凌带来的严重危害,提醒同学们拒绝校园欺凌,不做暴力的施害者、沉默的受害者,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课上,检察人员通过穿插法律知识问题跟同学们进行互动,大家积极参与,热情高涨,纷纷表示法治课堂内容丰富、生动有趣又发人深省,特别是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表示今后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做一名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优秀青少年。
法治进校园启动“开学第一课”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走进临河区第五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律宣讲,提升同学们日常学习生活中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检察人员通过图文并茂的课件,为同学们介绍了检察机关及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职责,通过社会热点、典型案例和普法视频,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及常见罪名,分析了校园欺凌出现的原因及解决对策,引导学生提高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校园欺凌行为。课堂上,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踊跃发言,授课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综合科尔沁左翼中旗检察院、宁城县检察院、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jcdt/202409/t20240902_66348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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