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吴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明利用担任凯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凯里市政府副市长,凯里市政协主席,黔东南州审计局局长,黔东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政府秘书长,岑巩县委书记,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9/t20240906_6653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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