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效检察理论研究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以“高质效办案与检察工作现代化”为主题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检察理论研讨会上,与会人员表示,以检察实践滋养检察理论,以检察理论服务检察实践——
以高质效检察理论研究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主办、包头市检察院承办的以“高质效办案与检察工作现代化”为主题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检察理论研讨会(敖包检会)在包头市召开。此次会议向全区和周边省区检察机关征集论文1146篇,经组织专家评审,共评选出优秀论文106篇。会上,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就高质效办案的实现路径、以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等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研讨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指出,要砥砺志气,卧薪尝胆。2023年度全区检察理论研究较上一年取得明显进步,但也要看到全区检察理论研究还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滞后于全区检察实务。要励精图治,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干下去,努力缩小差距。要接好天气,把准方向。只有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从理论上着笔,才能确保检察理论研究方向正确、确保检察理论研究不做无用之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对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出具体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的十一届八次全会,对自治区如何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了详细研究部署。全区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系列会议精神,领悟改革之魂、落实改革之要、探索改革之法、争取改革之效,以改革措施、改革精神引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要连好地气,研以致用。以检察实践滋养检察理论,以检察理论服务检察实践。检察理论成果的评价是多元的,既要多出高质量理论研究成果,也要关注实际、面向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把论文写在检察阵地上,与办案实务结合起来,在办案中思考,在思考中办案,从感性到理性,找出深层次的规律。要培育元气,提高能力。元气就是综合素质,培育元气,关键是提高能力,特别是提高眼力和笔力。首先要有发现问题的眼力,选什么题、立什么意,需要眼力。问题在哪,就在哪研究,疑难在哪,就在哪开题。问题怎么解决?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研究就没有决策权。发现问题靠眼力,解决问题靠笔力。笔力也在心里,怎么把问题研究透、上级的要求是什么、大家的期待是什么、突破的路径是什么、外省的经验是什么、以前的教训是什么、最关键的梗阻是什么,经过综合分析,结论就会逐渐明了。真正的研究是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用通俗的语言讲观点,用明晰的表达讲道理。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一级高级检察官吴孟栓表示,法律政策研究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检察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要立足检察工作当下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谋划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新思路。要准确把握根本遵循,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引领性。二是要自觉融入法治体系建设,推动检察业务质效提升。要扎根“四大检察”实践,充分把司法政策和司法理念研究做细做实,加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三是要锚定检察改革难点堵点,助力检察制度健全完善。贯彻落实好《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提出的改革任务,助力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法律政策研究队伍建设,完善调研工作格局。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研究员简小文强调,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理论研究政治站位要高,要有时效性和前沿性。要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确定研究方向,研究与检察机关相关的主题。法学研究不能仅限于法学专业,要多参与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研究,促进检察理论研究提质增效。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苗孔连指出,检察理论研究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当前,全区检察工作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一个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检察理论研究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三要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中国法学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检会合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积极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力量与法学理论研究力量的融合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局面,为构建中国特色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贡献力量。
包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强在致辞中表示,包头市始终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包头市检察院在以检察理论研究带动检察能力提升、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和有力探索。包头市将以此次研讨会为新的起点,不断提升检察理论研究水平,全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全区乃至全国推进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专家讲座环节,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研究员季美君从检察公益诉讼的现代化趋势、检察公益诉讼现代化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检察公益诉讼现代化的实现路径三个角度系统阐释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深刻内涵及走向现代化的具体路径。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龙长海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国际视野、现实问题、硬法对接与软法合作三个角度,全面揭示了中俄、中蒙关系及其引发的经济走廊建设中我国公民人身安全、投资安全及法律风险等现实问题,从司法、警务、非正式制度供给与软法合作,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角度提出建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白冰将大数据的实践样态总结为:竞赛引领的发展模式、融合监督的新兴范式、模型提炼的呈现形式,并从数据、权限、定位与角色四个维度进行了理论回应。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国华总结表示,做好检察理论研究,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为服务大局贡献检察智慧。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重大命题,紧紧围绕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这一总目标,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做到始终与改革发展大局、检察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二要聚焦检察履职,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理论研究的重点任务。检察实务与理论研究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以理论的先进性引领带动检察实践的发展进步。三要借助“外脑”,持续深化检察理论研究交流合作。要立足司法实践,全力扩大与法学理论界、实务界的交流合作,扩大检察理论研究的朋友圈。要以“敖包检会”为契机,搭建全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与理论界、实务界交融互促的“大平台”,为新时代内蒙古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四要强化激励导向,优化检察理论研究机制建设。各级院领导要发挥头雁效应,身先士卒、带头垂范,充分发挥检察理论调研骨干人才力量,打造各具特色的检察理论研究拳头产品和影响力品牌。要建立完善检察理论研究激励机制,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的培养,以实际举措鼓励、支持广大检察人员投身理论研究,让学理论、重研究、促实践在检察机关蔚然成风。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9/t20240905_6652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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