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办同堂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最高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办同堂培训班
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工作
(记者闫晶晶 通讯员张国强)9月8日至14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同堂培训班”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举办。此次培训班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联合主办,最高检北戴河检察技术保障中心和全国市长研修学院承办。
本次培训旨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协同,推动提高各地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能力和水平。
据了解,培训特别邀请检察公益诉讼和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多位专家学者、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等主题,采取理论授课、分组交流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全国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从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各级负责同志共160余人参加。
培训期间还举办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益诉讼座谈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宋寒松主持,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陈少鹏以及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部分省市代表参加并交流。宋寒松强调,双方要加强协作,增加对具体案例的调研与讨论,动员更多力量参与,共同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此次培训不仅为参与者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而且搭建起一个高效的交流平台,提升了检察机关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公益诉讼中的协作配合能力,有助于形成更强大的保护和治理合力,共同为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贡献智慧和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zdgz/202409/t20240919_66629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