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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虎丘区:心理危机干预+法治宣讲 向校园欺凌说“不”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女儿收到祝福贺卡很开心,她已经释怀了,感谢你们的用心处理。”日前,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收到了朱某的来电,心里顿时轻松了很多。

  “我女儿在学校被同学排挤,遭受了精神欺凌,我要求学校进行调查,但目前还没收到学校答复,考虑到女儿的精神状态,我内心很焦急……”今年6月3日,虎丘区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平台上线校园欺凌一键举报功能,当天平台就收到了朱某发来的线索。

  次日,检察官与朱某、朱某女儿小歆交流后得知,小歆是一名初二学生,曾因身体原因休学一年,现在复学到了新的班级,但有一件事一直是她的心结。原来,小歆读初一时,室友小溪一直对她爱答不理,有次老师指定二人结对进行课堂讨论,小溪公然表示不愿意和小歆一组,这让小歆十分苦恼,甚至觉得小溪的态度影响了她和其他同学的关系。重回校园后,不安的情绪再次出现,小歆变得害怕和同学打交道,也无法集中精力学习。考虑到小溪临近毕业,朱某希望学校在中考前完成对此事的调查,对小溪作出相应处理。

  “学校非常重视小歆反映的情况,已经陆续在找当年知情的老师了解情况,但因为小溪所在班级马上要中考,贸然找其他学生了解情况我们也怕打乱他们备考的节奏。”检察官向朱某母女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学校取得联系,相关老师道出了顾虑。

  一方是心理受伤的初二孩子,一方是即将中考的初三学生,虎丘区检察院在全方位了解情况后,发现距离中考仅剩一周时间。“先指导学校成立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由委员会对是否存在校园欺凌开展调查,但对于小溪和相关同学的调查建议放在中考结束后,并邀请公安、教育行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同时,要关注好小歆的情绪,与学校共同做好安抚工作。”该校法治副校长、虎丘区检察院检察长朱文瑞围绕下一步工作重点对未检部门作出指导。

  校园欺凌调查程序启动后,虎丘区检察院未检部门为学校列明调查提纲,引导学校全面核实事实,邀请公安、教育行政等部门以及家长、学生、教师代表等共同参与校园欺凌鉴别与处理,同步对相关当事人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疏导。

  中考结束后,该校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通过与小歆、小溪及相关同学、老师谈话,收集相关微信聊天记录,向专业医生咨询等,综合研判后认为小歆与小溪之间的矛盾仍属同学间正常摩擦范畴。从法律层面来说,小溪未鼓动、唆使班级其他同学孤立、排挤小歆,因此,不构成校园欺凌。但小溪因初一时期年少不成熟,部分言行确实欠考虑,对小歆造成了一定的心理伤害。

  为化解双方矛盾,虎丘区检察院展开了多轮调解。检察官一方面在中间做桥梁,让双方畅所欲言,同时结合调查事实进行释法说理,缓解双方对立情绪;另一方面,在双方心态都平和的前提下,邀请老师、同学等协同参与矛盾化解。最终,小溪同意以赔礼道歉、赠送贺卡等方式修复同学间的情谊,小歆和母亲也表示接受调查结果。

  为帮助学校从源头预防校园欺凌事件,虎丘区检察院在常态化进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外,还进一步对教师、学生分别开展校园欺凌防范治理教育培训,并从预防处置、纠纷解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帮助涉事学校完善欺凌防控机制。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通讯员朱晓丹 王歆瑶)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9/t20240919_6663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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