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摊位出租骗钱 非法获利七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贺某将自己伪装成大学内部工作人员,虚构食堂摊位出租事宜,骗取被害人7万余元。近日,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贺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说起贺某,深圳某大学的食堂工作人员纷纷摇头,对这名只干了一个月的前员工没什么好印象。“他工作能力差,开会打瞌睡,经常找我们借钱,借了我1000元至今还没还上。”食堂经理说道。可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贺某离职不久,就凭着这段工作经历动起了歪心思。
2023年6月,贺某辞去大学食堂工作,偶然看到关某的直播,被她的美貌吸引,主动私聊关某。在交谈中,贺某察觉到关某经济条件不错,打算冒充食品监督员忽悠她投资某大学食堂摊位。
贺某给关某展示了大学城里一些群聊的截图和自己是食品监督员身份的证明,骗取了关某的信任。贺某表示,要拿下摊位不难,只是竞争比较激烈,除了承包定金和买断定金,还得付点好处费上下打点。
关某想尽快拿下摊位,好处费自然不在话下。听贺某说因银行卡被冻结吃不上饭,关某主动转了第一笔钱,此后还向贺某转了“路费”“医药费”“茶水费”“工作证办理费”等一系列费用。贺某承诺,如果事情没办成,他会如数退回钱款。
2023年9月8日,贺某伪造了一份餐饮项目协议书,说虽然合同上只涉及一个摊位出租,但他有办法让关某租下2个摊位,这样关某通过转租摊位就能轻松赚钱。从未见过面,也从未核实事情真实性,关某就给贺某转了7.2万余元,这些钱被贺某用于租房、吃饭、买彩票等。直到贺某将其拉黑,关某才意识自己上当了,遂报警。
2024年4月2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贺某刑事拘留。同年6月,南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贺某提起公诉。
(周洪国 杨沁仪)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9/t20240924_16623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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