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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女生遭网暴致重度抑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发布时间:2024-09-25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特别报道·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


  

  从网络风暴中拉起“坠落”的孩子

  重庆沙坪坝:支持起诉一起未成年人网络校园欺凌案

  

  “我相信我很好。我以后会好好学习,我以后想做一名心理咨询师,帮助别人。”近日,在接受完心理疏导后,小兰拉着“莎姐”检察官的手认真地说道。

  

  小兰是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网暴案件中的未成年当事人,几年前,小兰遭受了网络欺凌,这让她一度陷入抑郁,身心受损。如今,小兰不仅在民事诉讼中胜诉,还解开了心结,重拾对生活的信心。


  校园“表白墙”成为“欺凌地”


  2021年4月,初中生小兰因与其他同学产生矛盾,同学小敏便匿名向校园“表白墙”发帖对小兰进行诽谤。该“表白墙”的管理者青青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将上述内容公开发布。很快,同学们对该条帖文议论纷纷,甚至“人肉”出了小兰的个人信息。

  

  网上的跟帖和现实中的风言风语,让小兰不堪重负,身心疲惫,产生了厌学情绪,心理问题逐步显现并加剧,身体也出现了不适症状。

  

  老师和家长只知道小兰身体不适,但对她的心理障碍并不知情,直到2023年的一次学生心理筛查。筛查数据提示,小兰心理异常。经医院诊断,小兰患上了重度抑郁。随后,小兰辗转多家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023年5月,在学校的建议下,小兰家人报警。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案件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且已过治安案件6个月的追诉时效,决定终止调查。

  

  陷入迷茫的小兰一家在朋友的建议下,来到沙坪坝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中心将该案转介该区检察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

  

  “莎姐”检察官认真倾听了小兰家人的诉求,认为小兰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网络诽谤致重度抑郁,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经小兰家人申请,沙坪坝区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起诉。

  

  启动“未检+”办案机制协作破局


  被告是谁?被告的真实身份如何确定?怎样才能最快消除影响,又能完整保存网络证据?诸多挑战摆在了检察官的面前。

  

  承办检察官走访调查并初步梳理证据后,决定启动“未检+”办案机制,通过多部门协作,寻求案件办理的最优方式。

  

  “公安机关虽然终止了调查,但仍进行了初步取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承办检察官借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明确了小敏、青青等人的身份信息。

  

  为固定“表白墙”上的侵权帖、评论、点击量、转发量等证据,承办检察官严格比对审判机关对电子证据的各项要求,依托“未检+检察技术”办案模式,由检察技术部门运用专业取证设备进行取证,取得的证据获得了法院认可。

  

  要减轻诽谤帖文对小兰的负面影响,删帖势在必行。校园“表白墙”虽然冠以学校的名号,实则是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但管理者青青表示,自己已将管理权限转交别人,现已无权删除“表白墙”上的帖文,也不愿意联系新的管理员删除帖文。

  

  对此,承办检察官依托“沙坪坝区网络保护法治工作站”,通过网信部门,与校园“表白墙”所在社交媒体管理员取得联系,推动社交媒体管理员删除了相关侵权帖。

  

  推出反网络暴力法治课


  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2023年12月29日,小兰以名誉权遭受侵害,导致其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为由,向法院提起侵权民事诉讼。今年2月27日,法院审理此案,检察官到庭支持起诉,并发表意见。5月28日,法院判决小敏、青青以书面形式向小兰赔礼道歉,共同赔偿小兰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卸下心结的小兰及其家人也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积极接受妇联、卫健委开展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小兰的心理状况日渐好转,逐渐回归到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中。

  

  与此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网络校园欺凌问题,沙坪坝区检察院向区教委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区教委督促辖区学校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和校园欺凌防控机制。“莎姐”检察官团队还精心制作了《祸起“校”墙》法治课,这堂课作为该区的“开学第一课”,已于9月11日在沙坪坝区高滩岩小学网络首播,并将陆续与全区中小学生见面。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扫码看普法视频《祸起“校”墙》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mtbb/202409/t20240914_66512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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