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毕路佳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原遵义医学院党委委员,原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书记毕路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毕路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9/t20240925_66708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展西亮决定逮捕
- 下一篇: 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启冬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