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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抚宁:确保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秦皇岛抚宁区检察院

  推动加强农产品采摘行业监管

  确保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扫描‘河北省承诺达标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后,就能查询所售农产品的抽样检测信息、商品产地等相关内容,查着方便,买着放心。”近日,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来到该区某农业种植合作社,开展农产品采摘行业监管“回头看”工作时,前来购买农产品的顾客夸赞道。

  今年5月,抚宁区检察院通过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获取线索,有群众反映,采摘过程中看见隔壁采摘棚正在打药,怀疑棚内水果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请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接到线索后,抚宁区检察院随即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抚宁区农产品采摘行业现状复杂,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农户经营为主,行业监督管理薄弱,部分农业种植合作社生产记录不全,未提供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多数农户自营的小规模采摘棚不具有自检能力,棚内农产品存在农残超标现象。农产品采摘作为新兴的休闲业态,消费者在农产品采摘过程中往往直接食用,若不及时加强监管,具有食品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有受损风险。

  对此,抚宁区检察院对辖区内多家不同规模的农产品采摘业从业者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多数农产品采摘业从业者对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知悉度不够;部分小规模从业者对农产品自检的重视程度低,不愿采购自检设备。针对发现的情况,抚宁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听证会,具有农业信息化专业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就农产品采摘棚提出了信息化管理的建议,并建议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协作配合,被监督行政机关积极采纳。听证会后,抚宁区检察院组织采摘业从业者和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座谈,探讨采摘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并针对小规模经营者和个体农户制定帮扶计划。

  根据听证会和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抚宁区检察院向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两单位强化指导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农产品采摘业从业者的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保证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把好进货检测关口,规范建立进货台账,保证溯源可查。规范使用快检设备,把好农产品入口关。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检察建议发出后,两单位立即响应,积极落实整改,迅速组织开展农产品采摘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农产品种植园129家,完成定量抽检215批次,督促指导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217202张,将辖区86家应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纳入国家追溯平台管理。为实现长效治理,抚宁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协作机制》。在规模较大的合作社建立农产品检测实验室5个,成立农产品承诺达标试点150个,为种植户配套便携式合格证打印机200多台,下发农残检测试纸4000多袋,实现种植户和消费者自主检测、自主打印,开证信息线上留存,保障采摘客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409/t20240927_66684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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