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征文展播丨“被失踪”的贷款风波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的“唱响主题曲 奋进新征程——我身边的检察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中,经评议,共有21篇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现对入围作品予以展播。
06“被失踪”的贷款风波
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 怀维妍
2022年3月17日,对于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兴盛村的张美凤来说,是一个意义非凡的日子。这一天,她终于摆脱了一场莫名的贷款纠纷,迎来了久违的公正裁决。
2018年的某一天,张美凤接到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电话,震惊地发现自己竟然欠了信用社的钱,并且已到执行阶段。像她这样情况的还有四十余人。他们去法院申请再审无果后,一同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金柏宏,通过调阅法院卷宗、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层层抽丝剥茧,探寻案件真相……
回溯案件起因,宜里信用社的信贷员贺某等人为了追求个人贷款业绩,对借款人的信贷资质审查不严,导致大量到期贷款无法收回。为了规避逾期贷款带来的个人责任,他联系宜里镇卡日楚村当时的村长金某江,让其利用村长的身份取得村民信任,承诺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办贷款,实则想用“新贷还旧贷”。
张美凤是乌鲁布铁镇卡日楚村村民,她想贷款扩大种地规模。金某江得知后主动找上门,拿着伪造的宜里镇村民证明、虚假的土地和财产证明,带领张美凤一众人到宜里信用社,以五户联保的方式让大家在各种手续上签字,然后让他们回家等消息。
五月,北方播种的季节来临,距离办贷款的日子已经过去十多天了,可还是没等到发放贷款的消息。焦急的张美凤多次向金某江打听,最终被告知贷款没办下来,此事便不了了之。实际上,金某江已将冒用张美凤名义领取的贷款交给贺某用于“倒贷”。
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庭审时鄂伦春农村商业银行(前身为农村信用社)曾提交一份证明,称“张美凤是我村村民,长期外出打工,现下落不明”。法院据此进行了公告送达,致使张美凤等人因没有收到诉讼通知而未能如期应诉。经核实,该证明是宜里信用社工作人员用事前打印好没有名头的证明,让宜里镇卡日楚村村长张东奎签字、盖章,张美凤等人就这样“被失踪”了。
鄂伦春自治旗地域辽阔,只一个宜里镇面积就达3290平方公里。镇内村间距离遥远,还大多是砂石路,有车经过尘土飞扬。检察官金柏宏和助理下乡调证时,公务车空调故障,盛夏的车厢内热如桑拿。村里通讯信号差,联系当事人只能挨家挨户地打听,车进不去的路就靠脚力、没电源的地方就用手写,她们两个人夹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便携式打印机,走在田间地头找当事人取证。最终及时固定当事人供述,获得关键证据。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对于该案民事判决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剥夺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2018年10月17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因长期未回复,2020年11月18日又向呼伦贝尔市检察院提请抗诉。
同时,公安机关对贺某、金某江、刘某龙等人以违法发放贷款和诈骗罪立案侦查。
2022年3月17日,本案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法院判决撤销民事判决,并驳回原告内蒙古鄂伦春农村商业银行的诉讼请求。
历经四年,这一系列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张美凤给金柏宏送来感谢锦旗。当事人满意,检察官何尝不是更加欣慰,这或许就是基层检察人“如我在诉”的同理心吧。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wh/202409/t20240929_66705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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