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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段宇飞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段宇飞(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段宇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段宇飞利用担任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委书记,韶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广东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10/t20241014_6686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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